認同台灣是基督信仰?

參考資料:http://www.fhl.net/main/group/group13.htm

    「認同台灣」、「認同本土」近來已成為台灣人民的主流意識,更有教會將認同的訴求視為信仰。例如,幾年前,高雄地區某長老教會約有廿位牧師,以信仰的立場連署的聯名信,向會友推薦某特定立委候選人,推薦信中的主要內容為:

    從信仰來反省,我們認為一個合上帝旨意的候選人,應有以下的條件: 一、認同本土,關心人民二、不愛不義之財,不接受賄賂,也不賄賂別人的人三、扶持弱勢,關心社會的人

    這些所謂基於信仰良心的政治理念,在今日教會間仍然存有不同的看法,而其主張是不是合乎基督信仰?至今仍然是一個極複雜、難解的信仰問題。

◆認同與排他的微妙關係

    基本上,「認同」可以是理性、出於無私的愛,也可以變成不理性、出於自私排他的。「認同」和「排他、仇恨」之間,有時只是一線之隔,具有非常微妙的關係。回顧近代的歷史,宣教士和政治人物都在強調愛鄉土、愛人民、認同當地,但是他們的不同在於:

    宣教士因為「認識」上帝的愛,對「不認識」上帝的非親非故之世間人,產生如親人一般的愛憐之心,毅然走上他鄉,以行動、生命實踐愛的奉獻。

    政治人物以「認同」為訴求,將思想與自己不同道的視為異己,進而貼上「不認同」的標籤,以合理化本身及跟隨者排他的心理,實現其政治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認同」與「真理」、「信仰」等都具有排他性。不過,其中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而所謂「世俗的認同」,往往排斥不同理念的人,也因此,對於特定的政治理念,很容易在無形中被提升、或是被誤導為信仰的原則、信仰的精神,以合理化它的排他之情,若再堅持而不自覺,至終難逃落入仇恨之中;而反觀上帝的真理,雖然在公義中必然排斥罪惡,卻同時在愛中接納犯罪的罪人。也因此,社會上訴求認同的政治理念,與基督教信仰之間,無論它的動機及結果,實際的真相是差甚遠的。

    以上述所列的三個條件為例,很值得作為思考有關政治認同與信仰真理的好問題。環顧今日的社會上,在台灣不到5%的基督徒中,有許多信徒都能夠肯定這三點,並起而身體力行,更愛人民,「1.愛主、2.愛人、3.愛台灣」,堪稱可貴與值得效法的。但是其中比較有爭議的一點是:「認同本土」是不是真正合於基督教的信仰?這個問題的答案或許一下子也無法度釐清,不過,我們或許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如果說接受不義之財是罪,如果說拒絕關懷弱勢也與信仰不合,大家大概都不會有異意。那麼,一個基督徒不認同本土是不是犯罪呢?這個答案似乎是很難確定,或許必須進一步觀察一棵樹所結的果子,再來看樹本身的好與壞;因為壞樹結壞果子,好樹子結好果子(太17.17~18;路6.43~44)。

    有一些黑道人士,在人性的良心光輝顯出來時,也驚鴻一瞥的富有正義之心,願意支持「認同本土不愛不義之財扶持弱勢」,而在地方善事上曾出錢出力之本土黑社會人士,或是「盜亦有道」、「劫富濟貧」等傳說,亦曾有所聞。但當台灣黑道在魚肉鄉民時,他們卻難以拒絕不義之財,且無力再關懷弱勢,但是,他們卻仍可能繼續堅定的支持「認同本土」。因此,相較於上述之第二、三原則,「認同本土」的原則與上帝的信仰,看來並沒有直接的關係,而是出自個人理念的選擇。在台灣,無論是不是強調「認同本土」,或是對國家認同的不同理念的人民中,在政治上,藍綠雙方陣營中的非基督徒遠多於基督徒,而其中雙方的支持者也都不乏黑道、貪官、及不法商人,即可以說明一個道理:無論是認同本土與否、特定的國家認同理念、或是推動台灣獨立建國,並非以基督教信仰為原則,而是出自個人良心的選擇與堅持。

    既然如此,我們對於抱持不同理念的人,只要是出自理性、公義的,理應彼此尊重。若將特定的政治認同的訴求,發展為排斥不同主張的人民與政黨,將對方貼上「不認同台灣、不愛台灣」,甚至「賣台」等,則明顯不合於基督愛世人、愛仇敵的信仰,最後只變成世俗化的政治目的了,這對於有些基督徒本以實踐信仰為初衷,至終卻落入排他的情境,與世俗省籍仇恨者之理念難以區分,實在是很可惜的。或許,以「認同公義與愛」為訴求,同時,摒棄無論本土或是非本土的不義,應該是更正面、具有造就性的,且能帶出基督信教仰仰的馨香之氣。

◆起初的愛心

    上帝的真理兼具對罪的排他、與對罪人的接納,因而與世俗上仇恨者的排他性,截然不同。近來,有些具有本土意識的教會,將對國家、本土的認同理念,提升為教會信仰原則、信仰精神,以至於在不經意之間,將不同理念的對方貼上標籤,再以信仰的「公義」合理化其本身的排他之情,自然造成難以接納不同理念者的局面。雖說社會上,存在種種不同的對立仇恨,難以化解,但是在教會中,若以信仰為名義,行排他之實,如此與基督教信仰,實在相去已經很遠。造成這些偏見的原因,固然由於過去歷史上受到執政者不公義的傷害之故,然而在基督教會中強調國家、本土認同的結果,很可能導致信徒在社會上,排斥不同理念之人民及政黨,在教會裡,也將政治理念與自己不同的主內肢體,視為「愛主、愛人、但是不愛台灣」的假想敵,造成信仰上不小的困惑。

    環顧社會上,不同政黨常常有基本教義派在護盤,也有特定的族群在支持。然而在教會裡理應不同於此,因為耶穌是我們唯一的根基,信徒應常常省思,持守起初的愛心(啟2.4)。社會上各種的差異、偏見、及所造成的仇恨對立,應該是可以被擋在教會愛的門外。在信仰真理上,耶穌面對與門徒有別、但是同為基督的跟從者的群眾,告訴門徒說:不要禁止他,因為不敵擋你們的,就是幫助你們的(路9.50)。更何況,今日台灣在國家認同的議題上,我們豈能超越並且輕忽上帝的公義與愛呢?身為基督徒,當能有比世俗社會具有更多彼此的接納與包容。面對國際現實,散佈在臺、澎、金、馬的國人,國名是沿用過去的中華民國?還是以台灣國為宜?國家未來的走向如何?今日的基督徒之間仍然沒有定論。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無論是贊成獨立、統一、或是維持現狀,基督徒在耶穌裡,都是我們所深愛的兄弟姊妹。凡若愛主愛人、理性的基督徒,立場可以不同,但是仍可以在主的愛裡團契、彼此學習。因為,教會的根基不是堅固的鋼筋水泥,也不是牢不可破的意識型態,更不是特定國家認同立場的差異,乃是主耶穌基督。

    對於舊政府過去的不義、欠缺對人民的愛心,將異議份子羅緻罪名入獄,壓抑本土政治人士,都是不可否認、逃避的事實,台灣教會知之甚詳,昔日曾屢屢基於信仰良心發出公義與愛的聲明,期許執政者能更愛這塊土地及其上的人民,突顯台灣意識中的信仰實踐意義,本為可貴。然而,基於個人的政治理念,在特定的認同訴求下,雖以信仰為名,卻將存不同理念之國人、基督徒視為「支持外來政權」,至終卻可能落入排他之境,教會豈能不警覺?教會豈不應該思考如何在特定政治理念的堅持中,免於受「世俗省籍仇恨」的影響,而不遠基督以愛為出發點的信仰原則、信仰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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