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順服男友嗎﹖唐崇榮談『婚前愛與性』解答:

資料來源http://chinese.gospelherald.com/articles/24894/20150226/唐崇榮談-婚前愛與性-解答-要順服男友嗎.htm

要順服男友的性要求嗎﹖

唐崇榮博士2010年四月,在台灣高雄師範大學主講了家庭系列講座,當中解答了要順服男友嗎這個問題。

 

參加者的提問,是指向當男友朋向自己提出性要求的話應否遷就他的問題。這樣的提問在這個已將婚前性行為看為平常的時代,令不少基督徒的女性感到困惑,相信亦是不少熱戀中的姊妹的心聲和疑問,值得一再重溫。唐牧師的解答如下:

1順服的原則:在真理裡

    順服男友嗎﹖順服男友作什麼﹖如果男友叫你拜關公,你不可順服他;男友說:「給我脫你的褲子!」你不可以順服他,因為妳順服有一個原則:在主裡。你在主裡,你要孝順你的父母,在主裡就在真理裡。所以如果你的男人要提起性的要求,你馬上要順服他的話,那是出賣真理,而妳保守聖潔,他很生氣說:「為什麼妳不聽我的話﹖別的女人聽我的話。」要對他說:「她是那種女人,我不是那種女人。」

 

    如果他真的愛你,結果他發現妳是有自尊心、有嚴肅的原則,是有紀律的女子,他或者會為這樣更尊重妳,或者以後向妳說:對不起,我過去有過份的要求。但妳把衣服脫給他以後,我告訴你,第二天他就去找別人,再脫別人的衣服,妳就變成一文不值的女人,所以不要輕看自己。

 

2不要跟「性」開玩笑

    《聖經》給我們看見大衞有一個兒子愛上自己同父異母的一個妹妹,愛到每天想到因愛成病,一定要得到。結果他得到父親的許可,說:「我病了,叫我的妹妹來服事我!」大衞想,妹妹服侍哥哥沒問題呀,就讓她:「妳去哥哥那邊,煮東西給他吃。」這個哥哥就抓住機會,當他妹妹拿東西給他時,他就把門關起來,強姦她。這個女子說一句話:「不要,你不要做這個事情,這個羞辱,你爸爸是王啊!你怎可與自己同父異母的妹妹,你強姦,你不要這樣做。你做了,就比以前更了。」他不能夠,因為他慾念來了,就馬上要,要完了以後呢,就馬上恨她。為什麼呢﹖因為太容易得到了(撒上13:1-18[])

    一個女人太容易上人家的床,就變成出賣自己、沒一文價值的女人,那你就享受幾分鐘之後,就變成被丟棄的人。他恨她的心,比以前愛她的心更厲害。他恨她的心,比以前愛她的心更厲害,然後就把她趕走。這女子就失了她的貞節,已經變成一個被人侮辱、失去貞操的女子。然後在路上大哭大叫,所有人都知道了。結果怎麼辦呢﹖這個男的上帝刑罰他要他死(撒上13:20-29[])

 

    所以不要跟性開玩笑。性是很重要、很偉大、很享受、很神聖,也可能變成最卑賤的東西。Sex could be the most beautiful thing in your life, and it could be the most ugly thing in your life also.

 

    你要謹慎,不要隨便聽人講:「性是多舒服,我們不要緊嘛‥‥男女在一起,這個什麼時代‥‥」這個是神掌控的時代,你是神所拯救的兒女,你不能說:「這個不合時宜,現在還講那些東西‥‥」從前二加二等於四,現在二加二還是四。你不要說「現在新時代,我們可以亂來」,沒有這個事情!

 

3作牧師的有責任宣佈真理

    現在作牧師的如果沒有用神的真理跟權威勇敢講話,你就正在出賣教會。有很多人只怕會友不來、奉獻也不來,隨便只讓大家喜歡。一次在一個國際會議裡有一個人說:「我們不要太嚴格,免得人不奉獻。」後來我就站起來了,說:「你是什麼意思呢﹖為了奉獻出賣真理是嗎﹖我告訴你只有兩個可能:第一,把那些不懂真理而肯奉獻的人開除掉,或者你為了這些錢把真理開除掉。你要選一個,我是不會跟你妥協的。

    我因為不妥協,所以神這樣賜福我的工作。全世界有哪一個牧師創立教會,在廿年裡面建立了一個6500人,加上八層樓神學院,再加上一個很大的音樂廳﹖上帝是活的,上帝是真的。或許有人說:「因為像唐牧師這樣,一定會友不來,奉獻錢也不多‥‥」我告訴你,不!我照著聖經的原則一步一步做,結果神印證我所做的是祂所喜悅的。

 

    高雄需要有這樣的傳道人,需要下一代有這樣的青年。現在很多傳道人正在出賣真理,正在妥協真理。你跟我走是不必要的,要跟耶穌走,或者你跟耶穌走比跟我走更難的,因為耶穌的十字架的要求嚴格是到一個地步,施洗約翰在監牢裡派人見耶穌:「我們是等你,還是等別人呢﹖」耶穌說:「凡不因為我跌倒的就有福了。你去告訴他:瞎眼的看見、瘸腿的行走、死人復活,你還敢懷疑嗎﹖」這個叫做基督教(11:2-6[])

 

    神的僕人是像以利亞,不向亞哈低頭;是像約翰,敢指責希律王(14:3-5[]);是像耶穌基督,寧可死在十字架,不向撒旦鞠一個躬,然後得到全世界所有的富貴榮華。寧可我死,遵行神的旨意,這樣的基督教才是真的基督教。那些這裡妥協、那裡奉承、到處討好的,那是奴才,不是神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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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撒上13:1~181 大衛的兒子押沙龍有一個很漂亮的妹妹,叫塔瑪。大衛另一個兒子暗嫩愛上了她。2 暗嫩相思成疾;因為塔瑪是處女,他想不可能有機會親近她。3 暗嫩有個朋友叫約拿達,是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這個人很狡猾;4 他對暗嫩說:「你是王子,為甚麼你一天比一天憔悴呢?你可以告訴我嗎?」暗嫩說:「我愛上了塔瑪我同父異母兄弟押沙龍的妹妹。」5 約拿達對他說:「你可以假裝生病,躺在床上。你父親來看你的時候,就要求他:『請叫我妹妹塔瑪來照顧我;我要她在這裏,在我看得到的地方替我烤幾個餅,親自拿給我吃。』」6 於是暗嫩假裝生病,躺在床上。大衛王去看他;暗嫩對父親說:「請叫我妹妹塔瑪到我這裏來,讓她在我看得到的地方替我烤幾個餅,拿給我吃。」7 於是,大衛打發人到宮裏告訴塔瑪:「你到暗嫩的房裏去,做些東西給他吃。」8 塔瑪就去了;暗嫩正躺在床上。塔瑪拿了些麵團,在暗嫩看得到的地方做了幾塊餅,然後拿去烤。9 塔瑪從烤盤裏把餅倒出來,遞給暗嫩,可是暗嫩不吃。他說:「叫人都走開!」於是大家都走開了。10 暗嫩對塔瑪說:「把餅帶到我床邊,親自餵我。」塔瑪就把餅帶過去給他。11 當塔瑪餵他的時候,他抓住塔瑪,說:「妹妹,跟我睡覺吧!」12 「不要!」塔瑪說:「哥哥,不要逼我做這種醜事。在以色列不許有這種事!13 我在人面前還抬得起頭來嗎?至於你,你也會在以色列人面前丟盡面子的。請去向王說,他一定會把我給你的。」14 可是暗嫩不聽,他力氣比塔瑪大,就用暴力污辱了她。15 事後,暗嫩非常厭惡塔瑪,厭惡的程度比以前愛她的程度更甚。他對塔瑪說:「你滾出去!」16 「不!」塔瑪說:「你趕我走,所犯的錯比你先前犯的更大了!」 可是暗嫩不聽;17 他叫侍候自己的僕人進來,對他說:「我不要看見這個女人,把她趕出去,鎖上門!」18 那僕人就把塔瑪趕出去,鎖上了門。 塔瑪穿著當時未婚公主常穿的長袖袍子(「長袖袍子」或譯「彩色外袍」(見創37:3)

[] 撒上1320~2920 她胞兄押沙龍問她說:「莫非你哥哥暗嫩與你親近了嗎?我妹妹,暫且不要作聲,他是你的哥哥,不要將這事放在心上。」她瑪就孤孤單單地住在她胞兄押沙龍家裏。21 大衛王聽見這事,就甚發怒。22 押沙龍並不和他哥哥暗嫩說好說歹;因為暗嫩玷辱他妹妹她瑪,所以押沙龍恨惡他。23 過了二年,在靠近以法蓮的巴力夏瑣有人為押沙龍剪羊毛;押沙龍請王的眾子與他同去。24 押沙龍來見王,說:「現在有人為僕人剪羊毛,請王和王的臣僕與僕人同去。」25 王對押沙龍說:「我兒,我們不必都去,恐怕使你耗費太多。」押沙龍再三請王,王仍是不肯去,只為他祝福。26 押沙龍說:「王若不去,求王許我哥哥暗嫩同去。」王說:「何必要他去呢?」27 押沙龍再三求王,王就許暗嫩和王的眾子與他同去。28 押沙龍吩咐僕人說:「你們注意,看暗嫩飲酒暢快的時候,我對你們說殺暗嫩,你們便殺他,不要懼怕。這不是我吩咐你們的嗎?你們只管壯膽奮勇!」29 押沙龍的僕人就照押沙龍所吩咐的,向暗嫩行了。王的眾子都起來,各人騎上騾子,逃跑了。

[] 112~62 7:18-35)約翰在監裏聽見基督所做的事,就打發 兩個門徒去,3 問他說:「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4 耶穌回答說:「你們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5 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6 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

[] 143~66:17-18):3 起先,希律為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的緣故,把約翰拿住,鎖在監裏。14:4 因為約翰曾對他說:「你娶這婦人是不合理的。」14:5 希律就想要殺他,只是怕百姓,因為他們以約翰為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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