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http://www.crts.tv/blog/19-14-principles-of-bible-interpretation-heartcry
學習神話語應遵循的十四個指導原則14 Principles of Bible Interpretation
我們對聖經的解釋,將決定我們的信仰,並引導我們的一生。所以,我們必須得學習正確的解經。這堂課,我們就來仔細思考一下解經的基本原則。
一﹑聖經是無誤的,是基督徒生活唯一至高的權威
除非我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永遠無誤;否則就不可能做到正確地解經。不然的話,我們就會有這樣的傾向:只接受與自己觀點一致的東西,而棄掉一切其它的,認為那些並非權威。
二﹑聖經是足夠的
我們必須要相信:聖經足以使我們對基督的認識,達到以致得救的地步;並且足以裝備教會和基督徒個人,能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5-17)。
提後3:14 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裏;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3:15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3:16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 - 或譯:凡上帝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3:17 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三﹑解經過程中,聖靈是絕對必需的(林前2:13-14)
因此,我們必須用禱告的態度來學習聖經,依靠,順服(聖靈的帶領)。
林前2:13 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 ( - 或譯: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2:14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 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四﹑聖經就是它自身最好的解釋(以經解經)
當我們對一節經文不理解時,或者是我們渴望加深自己對經文的理解,我們應當從其它經文尋找解釋。例如,羅馬書5:1教導:我們是因信稱義,然而羅馬書4:6-8對我們解釋了「稱義」是什麼意思,希伯來書11:1對真信心下了定義。
羅4: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4: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4: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5: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5:2 我們又藉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5: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5:4 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5:5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5: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5: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5:9 現在我們既靠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他免去 上帝的忿怒。5: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5: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我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和好,也就藉他以上帝為樂。
來11: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五﹑聖經從不自相矛盾
我們對個別段落或單節經文的解釋,應當一直是協調一致的。如果我們對一節經文的解釋,和我們對另一節經文的解釋相矛盾,那麼我們一定錯了。
六﹑含義模糊不清的經文,應當在其它含義清楚的經文的亮光下來解釋
比如:在約翰福音14:28,耶穌宣稱「父比我大」一些異端就引用此處聲明,教導說:耶穌與神不是平等的。然而基督此處的宣告,必須得在聲明祂的神性的許多其它經文的亮光下來解釋(約1:1、14 ﹔20:28;羅9:5;腓2:6-7;西1:15 ﹔ 2:9;來1:8)。當我們把聖經所有的教導統一起來時,我們就會明白基督不是在否認祂的神性,而是簡單在說明:儘管祂是十足意義上的神,祂自己卻甘願全然順服天父。
約1:1 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14:28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裏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裏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20:28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上帝!」
羅9:5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上帝。阿們!
腓2:6 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2:7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七﹑我們的解經應當符合語法規則
儘管一段文字可能有不同的用法,多種含義,但只能有一種解釋是正確的,就是符合語法規則的那個。
八﹑上下文語境很重要
「語境」這個詞,是指可能影響一節經文解釋的,所有其它相關聯的一切內容。聖經就像一個謎語,我們無法明白單模組的含義和位置,若不考慮周圍其它模組的含義和位置的話。
九﹑字詞也很重要
這點很重要,就是:我們界定章節中字詞的含義時,應當依照字詞的本義。用聖經詞典來查詢字詞,可能有所幫助,但我們必須記住:同一字詞,在不同的語境中可能會含義不同。
十﹑最直截了當的解釋,通常是最好的
聖經不是為神學家或神秘主義者們寫的,而是為普通大眾寫的。儘管內中有諷喻,隱喻,和象徵,大體上講,最簡單、最貼近字詞本義的解釋是最好的。應當遵循的一個正確的原則就是:我們應該尋找經文的字面解釋,除非字面解釋,與其它意思清楚的經文相抵觸。例如,當耶穌宣告說,「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約15:1),很明顯祂說的是比喻。
十一﹑舊約聖經,應當在新約聖經的亮光下來解釋
聖經中神真理的揭示是逐步進行的。在舊約中,神的百姓遵行很多宗教條例和祭祀禮儀,是依照神藉摩西所賜給他們的律法行的。這些事情,目的是為即將到來的基督預備百姓(加3:24),如同是更大的實體的影兒(西2:17)。隨著基督的到來,這些宗教條例和祭祀禮儀已被成全了,就不需再繼續遵守了。
加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
西2:17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十二﹑我們的解釋不可超越已賜下的啟示
我們的解釋應當局限在聖經已提供的資訊範圍內。換句話說,聖經沉默的地方,我們也當沉默。
十三﹑解經的目標乃是:從經文中汲取真理,而不是把自己的觀念讀進去
藉著我們的文化,教育和宗教培育,我們形成了對事實的各種觀念,功能就像彩色透鏡一般,影響甚至扭曲了我們看事物的方式。我們需要防備這一點,努力摒棄先入為主的觀念,好使自己聽到聖經實際所說的是什麼。
十四﹑我們應當在整個教會背景下學習聖經
貫穿教會歷史,有很多敬畏神、研讀聖經的信徒。目前,也有很多牧師,教師和神學家,他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並且忠心地研讀。明智的做法是:把我們自己的結論,和當今我們周圍那些人的結論,以及貫穿教會歷史,那些生活過的信徒們的結論,作一下對比。如果對某處聖經的解釋,所有教會歷史上相信聖經的基督徒的結論是一致的,而我們自己、或我們世代的解釋,與他們的不同,這應當成為一個危險信號,在向我們發出警告,我們可能是錯誤的,應當重新學習這節經文。
作者:HeartCry Missionary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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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eartcrymissionary.com/
原文連結:http://s3.amazonaws.com/churchplantmedia-cms/heartcry_missionary_society_radford_va/14-principles-of-bible-interpretation-chines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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