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你幸福的最大障礙—罪的17個後果

資料來源:BYDAVID MURRAY | http://chinese.christianpost.com/article/

大多數人認為,犯罪是獲得幸福的最好途徑。不然,為什麼那麼多人花盡他們的時間想搞清楚如何犯罪會更大更好呢?
 

然而,清教徒拉爾夫·維寧很多年前就有強有力地向我們證明:"獲得幸福最大的敵人就是罪"。以下總結了他的教導,目的是要表明罪直接對人類有害…無論是現在還是未來,是今世還是永遠,是現在生活的世界還是將來的世界。罪違背了人內心的善的一面,也有損於每個人的利益。

1﹑罪觸犯了神,因而也違背我們自己。罪是我們的敵人,因它與神相對,使我們與神分離;而神是我們最大的好處和喜悅。

 

2﹑罪損害了我們健康的身體。它使我們的血液腐朽,肉身死亡,我們要為罪負責,因而變得卑鄙。在身體被埋在墳墓之前會日趨衰弱,不斷消耗,每天都向死亡跨進一步。人的身體本來是完好的,自從有了罪,就增加了很多危險。

林前11: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 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11: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
 

3﹑罪毒害我們健康的靈魂。對人而言,與肉體的傷害相比,靈裏的傷害的後果要嚴重得多。除了罪,沒有任何東西能影響人的靈魂,而罪也總是抓住人的靈魂不放。

 

4﹑罪妨礙了我們過幸福的生活。我們的生活原本充滿了意義,但是罪剝奪了我們生活的權利。無論我們接受還是指責罪,它都是人獲得益處的絆腳石。

 

5﹑罪使我們不能安息,不能放鬆。罪增加了我們的工作負擔,使我們的工作更難,休息更少,甚至會擾亂我們的睡眠。

來3:11 我就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

 

6.罪阻礙我們得到安慰和喜悅。我們終日有工作和孩子的地方本應充滿喜樂和滿足,但卻充滿了悲傷和勞苦。

 

7﹑罪不利於我們身體的成長。所有疾病和病痛的根源都在於犯罪。

林前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 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11: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
 

8﹑罪違背了我們的良心。良心裏內疚感深深地刺透我們,使我們痛苦。

弗4:19 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
 

9﹑罪使我們不再美麗。犯罪之前,人的裏面沒有空虛和扭曲的想法。一切都很美好,在這個卑劣世界里,人最美好。

 

10﹑罪使我們的靈魂和身體不能相愛,也不能和睦相處。我們的靈魂和身體很愉快地結了婚,很甜蜜地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直到罪在他們中間撒下了不和的種子,使他們鬧矛盾。現在身體和靈魂之間有許多鬥爭,感性與理性的爭鬥,它們往不同的方向拉,從而開始了內戰。
內在的罪
7:7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7:8 然而,罪趁機會, 就藉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7:9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11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 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18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7:22 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上帝的律;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25 感謝上帝,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上帝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11﹑罪破壞我們的人際關係網。我們的生活或舒適或充滿悲傷,大多數取決於我們如何處理人際關係。人與人之間本應互相幫助,卻因著罪相互阻礙。

 

12﹑罪違背了我們的人性。罪不僅不會讓我們生活得很好,而且讓我們失去做人的資格。有多少嬰兒被扼殺在子宮裡!罪使多少人墮胎?許多人在出生之前就死了。

 

13﹑罪違背了我們的道德。玷污貶低我們的體和靈魂,用我們的靈魂和身體做骯髒的事情。

利18:20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18:23 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牠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
19:31 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尼13:29 我的上帝啊,求你記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任,違背你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賽30:22 你雕刻偶像所包的銀子和鑄造偶像所鍍的金子,你要玷污要拋棄,好像污穢之物,對偶像說:「去吧!」
結20:7 我對他們說,你們各人要拋棄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20:26 因他們將一切頭生的經火,我就任憑他們在這供獻的事上玷污自己好叫他們淒涼,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20:31 你們奉上供物使你們兒子經火的時候,仍將一切偶像玷污自己,直到今日嗎?以色列家啊,我豈被你們求問嗎?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
22:4 你因流了人的血,就為有罪;你做了偶像,就玷污自己,使你受報之日臨近,報應之年來到。所以我叫你受列國的凌辱和列邦的譏誚。
23:7 阿荷拉就與亞述人中最美的男子放縱淫行,她因所戀愛之人的一切偶像,玷污自己

彼後2:13 行的不義,就得了不義的工價。這些人喜愛白晝宴樂,他們已被玷污,又有瑕疵,正與你們一同坐席,就以自己的詭詐為快樂。

 

14﹑罪削弱我們身體的能力,誤導感覺,毒害器官。罪不僅沾污我們某一種能力,它像是一種強大的毒藥,通過吸收我們的能力然後再完全吞噬;使所有對主的聖潔現在都變得邪惡,開始敵對耶和華。

瑪2:11 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或譯:聖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

徒3:14 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

帖前4:3 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4:4 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4:5 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

提前1: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1:10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提後2:21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來12:14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12:15 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上帝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12:16 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

 

15﹑罪攪亂我們的記憶。我們對美好事物的記憶是多麼的狡詐啊!可惜的是在我們裏面的罪惡太頑固。

伯5:13 他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使狡詐人的計謀速速滅亡。
 

 

16﹑罪擾亂我們對事物的理解。它蒙蔽了我們對事物的理解,使我們變得無知。它扭曲我們的理解能力,玩弄我們于股掌之上。

箴10:6 福祉臨到義人的頭;強暴蒙蔽惡人的口。10:11 義人的口是生命的泉源;強暴蒙蔽惡人的口。

 

17﹑罪阻礙我們未來的美好生活。如果罪只是誤導人在世上的這一輩子,這還是不過是轉眼之間,問題也不會那麼嚴重。如果罪不被阻止,惡人會死,引起了再死--第二和一個更壞的死亡。罪的悲慘結果是永恆的:如果沒有憐憫來阻止這樣的結果,惡人會死而復活,後果會雪上加霜。

太15:14 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裏

路6:39 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瞎子豈能領瞎子,兩個人不是都要掉在坑裏嗎?6:40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凡學成了的不過和先生一樣。
羅2:17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上帝誇口;2:18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上帝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或譯:也喜愛那美好的事)19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20 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你想過得幸福嗎?那麼,要把罪看作自己最大的敵人,而不是最好的朋友。罪是你在各個方面獲得幸福的最大障礙。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喜歡耶穌這個名字,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馬太福音1章21節)。為了促進幸福生活,在宇宙中沒有人比耶穌做得再多了。他救我們脫離阻礙獲得幸福的頭號強敵,並使我們擁有聖潔的幸福和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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