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用上帝對我說,來代替聖經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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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聖靈感動我,因為上帝對我說,所以……﹖
因為聖靈感動我,因為上帝對我說,所以,那一定是真的?
因為聖靈感動我,因為上帝對我說,所以,那一定不會錯?
因為聖靈感動我,因為上帝對我說,而且,那個感覺是如此強烈,如此真實,所以,那一定是正確的?
我在此,是用很憂傷的心情,來對此做一些探討。
我不是在批判,不是在指責,而是在提醒,我們在說「因為聖靈感動我,因為上帝對我說」時,是不是要留意一些我們忽略之處?聖經怎樣說﹖
我相信,我們每位弟兄姊妹,在主面前,都是存著真誠的心說出各種信仰上的看法與觀念。
沒有一位,是故意動機不純正;每一位,都是動機純潔,出於善意的。
但是,因為我們不是那無罪的神,而是有罪的人,所以,雖然我們動機純正,用意善良,但是,那不代表我們不會出錯。
因此,透過聖經,透過聖徒,彼此驗證,我們才能知道自己會不會有疏忽,會不會有差錯。
就算有錯,我們的神,是慈愛的神,祂深知我們的動機,是出於善意,他必會赦免我們。
在這裡,我只是從一個主內肢體的角度,提出個人觀察到大家需留意之處。
1.主觀經歷,一定真實?
主觀經歷,是非常令人難以忘懷的,因為,那種經歷的「真實度」,就當事人而言,絕對無庸置疑。
但是,當事人「主觀的真實度」,和事實上「實際的真實度」,有時,未必是一致的。
一些精神病人,他們會出現「幻覺」。
對病患本人而言,那種感覺,是非常逼真,非常真實的。
所以,他描述「我看到牆上有隻蛇在爬」時,他絕不是在說謊,他根本沒騙人,因為,他真的看到了。
所以,這個描述的「主觀真實度」是真的,是正確的,絕不是謊話。
但是,「實際上的真實度」又如何?牆上真有蛇在爬嗎?
當然沒有!
但是,如果醫護人員,將病患此種描述視為騙人,那可就不及格了。
因為,雖然醫護人員知道,該病人所言「實際真實度」為假,但他的「主觀真實度」可是真的。
上面那種狀況,很容易被分辨。
但是,以下的狀況就未必容易分辨「實際上」到底是真是假。
民間宗教信仰的人,遇到有人看到哪吒三太子、看到濟公菩薩告訴他,其他人很容易信以為真。
基督教信仰的人,聽到有人說看到耶穌跟他說、聽到上帝啟示他,很多信徒也容易深信不疑。
這些號稱看到或聽到XX說話的人,其實,有些是精神疾病,出現「幻聽」或「幻視」而已。
但是,我必須再次強調,這些精神病患,他們所描述的,都是實話,絕非說謊,因為,他們真的看到或聽到了。
類似情形,在吸毒者身上也常見。
在使用某些毒品時,確實會使人腦部出現變化,使人有很快樂很快樂的感覺,那種感覺很主觀,但是很強烈,非常真實。
然而,也就因太真實,太強烈,太快樂了,所以很多人身陷其中,無法自拔(無法戒除,除心理的層面外,另外有生理的層面,後者在此不多做討論)。
我使用的精神病患,及吸毒者經驗做舉例,當然與我們弟兄姊妹的狀況不同。
我也絕無說有主觀經歷的,就是精神病患。
但是,從這兩種極端的例子中,我們可看出一件我在提醒的事———。
主觀經歷,就當事者而言,是真實的,不是說謊。但是,實際上,不代表那種經驗是實際上的真實。
任何人,因為主觀感受到「聖靈感動我」,或是「上帝對我說」,就以為那就真的是聖靈或上帝說的,這種觀念,是需再更小心查驗的。
所以,聖經不斷在提醒信徒,對這類主觀經驗,一定要做分辨,要查驗,不能每次都以為百分之百正確。
也許,上一次的經歷,是真的上帝對您說,但是,這不表示這次的經歷,也是上帝真的對您說。
每次,都務必查驗。請記住,是每一次。
而查驗動作,除自己要做外,也別忽略了其他信徒查驗的功能。
以精神病患的例子而言,除非有其他人(如醫師)的查驗,否則,該病患很容易一輩子都以為那是真的,反而無法知道其實自己錯了。
2.上帝的話,是否會前後矛盾?
面對有人提出「聖靈感動我,上帝對我說」的狀況時,我們必須面對一個問題:上帝對我說話的內容,是否會前後矛盾?
我想,每位基督徒,都應該相信,上帝絕不會前後矛盾。
包括祂記在聖經裡的話,以及祂對我們每個人說的話,如果是祂說的,那就絕不可能前後矛盾。
但是,當我們查驗時,如果自己,或是其他信徒,發現了所謂「上帝對我說」的內容,有前後矛盾時,我們怎能相信那真是上帝說的?
前後一致,未必是上帝說的;前後不一致,一定不是上帝說的。
那麼,是誰說的?
魔鬼嗎?也許。
但是,更多時候,只是個人自己的感覺而已。
因為,身為人類,我們會受到生理的、心理的很多因素的影響,有時,那些主觀的感受,覺得是上帝告訴我的感受,不一定是上帝,或是魔鬼說的,有時其實是自己個人的一些感覺而已。
對於有人認為若有信徒號稱上帝告訴他什麼事,結果內容前後矛盾,就因此視對方被魔鬼影響的說法,我不太認同。
除非是說出嚴重違反神或基督屬性的事,否則我覺得比較不合適用魔鬼來解釋。
3.上帝的話,可否違反全本聖經?除了聖經是上帝的啟示外,有無任何「聖靈感動」可超越聖經權威的依據?
上帝的話,絕不會前後矛盾。
如果我們相信這個觀念,接下來,我們就不能不同意,主觀經歷中「上帝告訴我的話」,絕不會違反全本聖經的教訓。
因為,聖經就是神的話,如果神告訴我一些話,那麼,這些話,絕不可能與祂在聖經中的話矛盾(提後3:16-17[1])。
如果,有人覺得,上帝告訴我的話,不用受聖經限制,那就表示,您覺得除了聖經之外,上帝另有啟示,而這個啟示,權威性超過聖經。
如果有人持這種觀點,我必須沈重的說,這已離開聖經太遠了。
啟示已經完成,就記在全本聖經中。沒有新的啟示了。
任何神的話,一定經得起聖經檢驗,因為,神絕不會自己矛盾,也絕不會違反祂留給所有基督徒看的話(聖經)。
4.『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出20:7[2];申5:11[3])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申18:20-22)。
這兩段聖經,提醒我們每一位弟兄姊妹,在說「聖靈感動我,上帝對我說」的時候,能否盡量謹慎小心?
是否用「我有個感動」、「我有個感覺」來描述那些話,會比較妥當?
畢竟,用『我自己』,比用『聖靈』或『上帝』來描述一段文字,比較不會去違反上兩條聖經經文。
說真的,就算用『我覺得』,也不會減損神的話的威力,如果那些話真是神要我們說的。
反而,如果我們輕易用『上帝告訴我』,結果證明不是時,我們是不是有點對不起上帝?
我不認為,現在就算有人說錯,預言不準,教會就要用石頭丟死。
但是,我們是不是該對神的話更敬畏些?
對上帝的名號更敬畏些?
特別是,還未經驗證之前,有時那些話真的可能只是我們個人的主觀感受而已,不一定真的是神告訴我們的話?
當初教會有人預言一九九五潤八月的悲劇,別再讓它發生了吧?
養成查驗的好習慣,比較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