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清楚到底是自己還是上帝旨意,怎麼辦?
資料來源: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379807.html
問題:
我總是提醒自己要全然信任主,在讀聖經的過程中,體會到人因為選擇自己而不選擇主的心意與旨意而犯罪,也同時體會到,主可以藉著聖靈無時不在地指導我,因為聖靈是“真理的聖靈”zz(約14:17﹔約15:26﹔約16:13﹔約一5:7)[1]。
但是同時,我又曉得,主賜給了我依祂的樣式去造的我,可以有各種好的能力,包括判斷能力(創1:26-27,5:1-2)[2]。
所以,我的問題是,每次在需要做決定或判斷時,總是搞不清楚,或是正在進行決擇的當下,是順服主的意志在行動,還是順服我自己的自我意志在行動‥‥?
這時候的全然信任,又應該如何理解呢?怎麼辦呢?能依靠直覺嗎?
答:
你的問題,是關於如何尋求神的旨意、如何知道那是神的旨意的議題。
事實上,在實際實行上,我們未必能每次都能非常明確說自己清楚神的旨意。
請留意亞伯拉罕一生,活了一百多歲,上帝清楚明白地對他講話,才只有幾次?(創12:1-7,15:1-18,17:5-22,18:13,21:10,22:1-23)換言之,對他而言,多數情形下,他根本無法知道明確的上帝旨意。
我再舉另一個例子:
你遇到紅燈要不要停,這時,需要尋求上帝的旨意嗎?
你是否必須停車禱告,詢問上帝是否該闖紅燈或在紅燈前停下?
是否沒有清楚的訊息與聲音,就必須停止不動,或是必須繼續前進?
請注意,『理性、自然律』,就是很重要很基本的判斷上帝旨意的方法。
多數的情形下,上帝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活在『自然律』(創1:31)[3]之中,使用『理性』來進行分析研判。
再者,上帝的旨意,有『顯明的旨意(聖經)』,還有『隱密的旨意(個人的神秘體驗)』。上帝的『隱密的旨意(個人的神秘體驗)』,是不會違反祂『顯明的旨(聖經)』的。因此,我們應該持守『唯獨聖經』的總原則來分辨。
因此,假使我們不清楚上帝『顯明的旨意(聖經)』,也就是聖經的話,那我們當然很難清楚上帝給個人的旨意,而且常會有誤判的。沒有上述的持守『唯獨聖經』的總原則來分辨『上帝給個人隱密的旨意(個人的神秘體驗)』,也是常會有誤判的。
因為,單靠『心中的感動』,本來就很不可靠,畢竟,心中的感動可以
1﹑來自『聖靈』
2﹑來自『邪靈』,所以凡事要察驗(弗5:9-13﹔帖前5:16-22)[4]。
3﹑來自『自己』
而多數情形下,都是來自『自己』,但卻被誤認為是來自上帝,『在有不確定的感動時,寧可不行動』耐心、安靜等候神自己動工(詩25:3、5、21[5],27:14,30:20[6]‥‥),但是在這之前必定需要有上帝「顯明的旨意(聖經)」,並且要有在我們活在『自然律』之中,使用『理性』來進行分析研判之後,免得成為『靈恩派的神祕主義』。
當我們使用理性,也認真思考、尋求聖經整體性(總原則)的觀念了,這時,個人心中的感動,才有存在的價值。
比方說:
1﹑有兩個女生,一位長得很美,但品德很差、不信耶穌;另一位較沒那麼美,但是品德良好、信耶穌。
這時,我的選擇,根本就不該選前一位,因為那是違反聖經整體原則的。
這就是我說的『理性分析』與『上帝顯明的旨意(聖經)』的部分。
2﹑有兩個女生,都是基督徒,而且不管是在信仰與人品上,都非常優秀。
換言之,我不管與哪一位結婚,都沒有違反理性分析與聖經的整體原則(總原則)。這時,我到底該追求哪一位?
你有沒有發現,這時,『心中的感動』就是很重要的。
我們只能依據當時心中感動的情形,對其中一位進行追求。
而追求的話,因為又牽涉到我與對方,所以,真正的感動必定『雙方都有』。
假使我有感動,但是對方一直都沒有,那表示我的感動不是來自上帝的。
在感情的部分,真正來自上帝的感動,時間或許可以有早、有晚,但絕對不可能我有感動,但是對方一直沒有感動。
簡單說,除了透過:
1﹑理性
2﹑聖經整體的原則(總原則)
3﹑個人的感動
這三點之外,我們還必須加上
4﹑『環境』因素的考量。
工作的選擇也是一樣。
1﹑兩個工作,一個薪水高,但卻是混黑道與幫派;另一個薪水低,但卻是正當職業。這時,上帝的旨意是很清楚的,第一個根本就不該考慮,直接就該刪除。
2﹑兩個工作,薪水差不多,都是正當職業。
這時,理性分析可以幫助我們做更進一步的取捨,如:上班地點離家遠近、升遷機會高低、、、。
但是,理性分析是『有極限的』,有時分析到最後,『還是無法做出取捨』,而這兩個工作也都合乎信仰,沒有違背聖經整體原則。
這時,我們就只能訴諸個人的感動,心中感動是哪一間,就往那間去了。
當然,一樣的真正上帝來的感動,因為牽涉到我與公司,所以一定是『雙方都有感動』。
假使我有感動去上班,但是公司卻在應徵時刷掉我,那就表示這個感動不是來自上帝,而是來自自己。
另外要說明的是,在尋求個人心中感動的時候,是『必須、一定、絕對要先透過認真、虔誠甚至迫切(路11:5-13[7]﹔徒15:2[8]﹔來[9])的禱告的』。
"沒有認真的禱告,會使我們很難分辨感動到底是來自自己,還是來自上帝"。
"有虔誠的禱告,不表示自己就一定可以輕易區分,『但起碼正確的機會會高多了』",而且有聖靈的保守與平安(約14:27[10],16:33[11]﹔羅8:6,15:13[12],腓4:7、9[13]‥‥)。
[1]約14:17 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15:26 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16:13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是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一5:7 並且有 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2]創1:26~27:26 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27 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創5:1~2:1 亞當的後代記在下面。當上帝造人的日子,是照著自己的樣式造的,2 並且造男造女。在他們被造的日子,上帝賜福給他們,稱他們為「人」。
[3]創1:31 上帝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4]弗5:9~13:9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11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 行這事的人;12 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13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
帖前5:16~22:16 要常常喜樂,17 不住地禱告,18 凡事謝恩;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19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20 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21 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22 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做。
[7] 路11:5~13:5 耶穌又說:「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裡去,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6 因為我有一個朋友行路,來到我這裡,我沒有甚麼給他擺上。』7 那人在裡面回答說:『不要攪擾我,門已經關閉,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8 我告訴你們,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但因他情詞迫切地直求,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9 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10 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11 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12 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11:13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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