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得著答應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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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告訴你們,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路11:9-10)。

1.要求

雅各書42節說『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

路加11910節說:『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沒有求,就沒有禱告。主說,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但是你只是在那裏叩牆,主不給你開牆,因為不知道你要作甚麼。你叩門,並且說我要某一樣東西,主就給你某一樣東西。神說要尋找,你總得尋找一樣東西。你不能這也好,那也好。求的意思就是要專一。你要就是求一支鋼筆,你要就是求一個錶。這就是尋找的意思,這就是叩門的意思。所以禱告要專一,不要長。許多人一禱告就是二十分鐘,等一等你問他,你要甚麼東西,他說不知道。這可不得了。所以要學習禱告專一,後來神聽你,你就知道。

 

2.不可妄求

第二個條件,就是不可妄求。雅各書43節說,『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你們求也無所得,是因為你們妄求』。只能因著自己的需要,自己的缺乏向神求。不可憑著自己的情慾、肉體,隨便在那裏妄求你所不需要神所不願給的且不符合神的旨意的。

〔文意註解〕「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貪戀』指貪圖享樂,且將整個心思意念投入其中,甚至開始付諸行動;『得不著』意指不能擁有。

「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殺害』並非指真正有殺人的行為,而是指有傷害人的意念,亦即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甚至罔顧人命;『嫉妒』指忌恨別人的成功和一切攔阻自己使不能達到目的的人;『鬥毆爭戰』參閱第1節註解,這裏的次序顛倒。

「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求』指向神禱告,求神賜給(參一5)

〔話中之光〕(一)有一件令人覺得希奇的事實,就是人越貪求,便越會引發明爭暗鬥,結果反而就越一無所得。

(二)貪得無厭是人類的劣根性,人們為要達到這種慾望,就不擇手段的去爭取他們所要求的,以致嫉妒、殺害,又鬥毆、爭戰,結果也得不著。

()一個心中充滿了私慾的人,必忽略禱告──不求。

(四)神是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參一5);祂願意厚賜與眾人,可惜人不禱告;神的豐富就因人的不求而受到限制。

(五)許多信徒雖然有禱告的行為,卻無所求──沒有禱告的目標;神不聽一般、攏統的禱告,惟有專一、明確的禱告,才能蒙神垂聽,幫助我們解決所面對的難處。

 

3.要對付罪

詩篇6618節:『我若心裏注重罪孽,主必不聽』。如果有明顯的,自己知道的罪,主必不聽你的禱告。這是一個大攔阻,主沒有法子聽你。要從你的心裏,把所有的罪趕出去。所有的罪,都得承認是罪,把它擺在血的底下。

〔暫編註解〕求告神的人若口是心非,仍以犯罪為樂(“注重”有“寶愛”的意思),他與神之間的阻隔決不能跨越,與罪為友的人豈能親近神?這種人的禱告,神必不聽(賽五十九2)。

注重」:有「看重」「珍惜」的意思。

我若心裡注重罪孽。這在基督徒的經驗中是不言而喻的。想要使自己的祈禱蒙神的悅納,就必須放棄一切已知的罪(見箴28:9;賽1:1558:3-5;參詩34:15;約9:31;雅4:3)。“當人有了順服神的願望,並朝著這個目標努力的時候,耶穌就會把這種願望和努力當作人最好的事奉來接納。用自己神聖的功勞彌補人的缺陷”。

18~19 罪褫奪人哀求的資格;一顆無可指摘的心保證神必垂聽我們的禱告(約壹三21)。

〔原文字義〕「坦然無懼」放膽明說,率直交代。

〔文意註解〕「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我們的心』指我們清潔的良心;『不責備我們』指良心不定罪我們自己。

「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信徒的良心若因軟弱而定罪我們自己,尚且因神知道一切的真情而可以安然,更何況良心不定罪,豈不更有把握,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前(參來四16)

〔話中之光〕(一)認識神的人,一面憑良心在神面前行事為人(參徒廿三1),一面放膽信靠神的睿智和宏恩,毋須向祂恐懼戰兢。

(二)凡靠著主耶穌的寶血來到神面前的人,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蒙洗淨(參來十22),所以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坐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

 

 

4.要信

馬可111224節,那一段故事,講到禱告應當信。主說,『你們要信神。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誰對這座山說,你得挪開,投在海裏,他若心裏不疑惑,只信他所說的成了,就必給他成了。…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已經得著了,就必得著。』我們基督徒,不是有信心『必得著』,應該是有信心『已經得著』。信,就是信『已經得著』,不是信『必得著』。主耶穌是說,信已經得著了,就必得著。

 

5.要一直的求

路加181節說『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有的禱告的性質,要一直的禱告,禱告到一個地步,好像主覺得麻煩了,非聽我不可。這一個信心和別的不一樣,這一個是我信,我在神面前一直禱告,禱告到有一天,神非作不可。應許不應許我不管,我要禱告到神非作不可。(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來到施恩的寶座前》)

原文字義﹞「常常」隨時;「灰心」失去了心,喪志,疲倦,衰弱。

﹝話中之光﹞(一)禱告生活中最普通的失敗就是缺少恆心。我們開始為某件事祈求,祈求了一日、一週、一月,如果一無所得,我們就灰心,認為無望了,於是在禱告中再不題它了。這是最大的錯誤。

(二)信心的禱告,就是不因禱告得不著答應而灰心;信心的禱告看以前沒有得到的禱告是一種鼓勵,一種證據,暗示我們,神答應的來到是更近了,就在前面了。

(三)信心的禱告是『有始有終』的禱告。『有始無終』的人,無論在甚麼事上都是無結果的。有了『有始無終』的習慣,就是有了失敗的命定。半途而廢的禱告也是如此。灰心生失望,失望生不信,不信生失敗──這都是禱告的致命傷。

(四)禱告不只是呼求神,也是抵擋撒但。神常用我們的禱告來使我們制服撒但。所以只有神,不是我們,能使禱告停止。但願我們不敢隨意停止禱告,除非答應已經來到了,或者已經有把握了。

 

你可以這樣禱告:主耶穌,謝謝祢,禱告是我的權利,我可以藉著禱告把我所需要的都告訴祢。主耶穌,使我操練禱告專一,不妄求,對付罪,信我已經得著,也一直的求。親愛的主,我要更多學習禱告的功課,使我的禱告是有果效的禱告,是能讓祢答應的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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