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應該把節育手術視為可行的節育方法嗎?

參考資料:http://www.jw.org/zh-hant/%E5%87%BA%E7%89%88%E7%89%A9/%E9%9B%9C%E8%AA%8C/w19990615/sterilization-procedures%E7%B5%B6%E8%82%B2%E6%89%8B%E8%A1%93/

據報,做過節育手術的人,現在可以要求施行手術,以期恢復生育能力。既是這樣,基督徒可以把節育手術視為可行的節育方法嗎?

 

節育手術是當今最常用的節育方法。許多人認為,接受節育手術與否,得看社會習俗、教育背景和宗教信仰而定。耶和華見證人必須考慮,節育跟自己的宗教信仰有沒有抵觸。他們跟詩篇的執筆者心有同感:耶和華啊,求祢將祢的道指教我,引導我走平坦的路(詩篇27:11)。節育手術是怎樣進行的呢?

男性節育手術叫做輸精管切除術。醫生先切斷陰囊兩側的輸精管,然後把切斷的兩端封閉。這種手術可用不同的醫學方法進行,目的是使精子不能由睾丸經輸精管抵達精囊。

*女性節育手術稱為輸卵管結紮術。一般做法是切斷輸送卵子進入子宮的輸卵管,然後把切斷的兩端拿線紮住或用電燒灼封住。

 

過去人們一直以為,節育手術所起的作用是永久的。換句話,男女一旦接受節育手術,就再也不能恢復生育能力了。可是,有些人做了手術以後,卻深感後悔。另一些人則因為環境改變了,很想有兒女。他們向醫生求助,希望能再動手術,恢復生育能力。憑著特殊的手術顯微鏡和其他精密儀器,醫生能把切斷的輸精管或被結紮的輸卵管再次連接起來,成功的個案比以往多了。傳媒時有報導,手術對象要是經過挑選的,重新接上輸精管的成功率可高達百分之5070。據稱,輸卵管接合手術的成功率也高達百分之6080。聽了以上的報導,有些人覺得,節育手術所起的作用不再是永久的了。他們也許認為,輸精管切除術和輸卵管結紮術,跟口服避孕丸、避孕套、子宮帽等避孕措施大同小異,是可以隨時停止採用的,如果他們日後想要有兒女的話。儘管如此,有幾點是當事人應該仔細考慮的。

 

下列因素可以把接合手術的成功率大大降低,所以當事人有必要三思:1.不論是輸精管還是輸卵管,節育手術對這些管狀組織造成了多大的損害、2.手術切除了多少組織,切斷的兩端所留下的瘢痕多大、3.手術是在多少年前做的、4.男子做了手術切除輸精管後,身體有沒有節生抗體去妨礙精子生成、5.還有一點是不容忽視的:許多地方根本沒有顯微手術的設備,即使有這樣的設備,手術費也可能高得令人望而卻步。因此,鑑於上述種種因素,不少人就算想再動手術恢復生育能力,也無法如願。對他們來說,恢復生育能力的希望已幻滅了。上文提到的成功率其實只是理論而不是可靠的實據。

 

以下的統計資料足以顯示實際的情形。美國刊登了一篇有關輸精管接合手術的文章,內容提到:1.手術費用高達12000美元,但事後只有百分之63的病人能使伴侶懷孕、2.做了手術切除輸精管的男子當中,只有「百分之6最後決定再動手術,把切除的輸精管重新連接起來。至於中歐的情況,在德國進行的一次調查發現,做了節育手術的男子當中,約有百分之3在事後試圖恢復生育能力。在這百分之3的男子中,即使有半數能重新接上輸精管,這也意味著,有百分之98.5的男子接受了輸精管切除術後,就永久失去了生育能力。有的地區只有很少顯微外科醫生,有的甚至完全沒有。在這樣的地區,永久節育的男子就不止百分之98.5了。

 

由此可見,輕率地接受節育手術是不切實際的。男女雙方都不該對此掉以輕心,節育手術跟短暫的避孕措施並不一樣。除此之外,誠懇的基督徒還需考慮其他問題。

 

基督徒必須謹記,生育能力是創造主賞給我們的恩賜。祂原本定意要完美的人類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1.28)。洪水過後,地上的人口只剩下八個,上帝向他們重申以上的基本訓示(創9.1)。雖然上帝並沒有對以色列人重申這個命令,以色列人卻一向認為生兒養女是福分(撒上1.1~11;詩128.3)。

創世紀128 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創世紀91 上帝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

詩篇1283 你妻子在你的內室,好像多結果子的葡萄樹;你兒女圍繞你的桌子,好像橄欖栽子。

 

 我們從上帝頒布給以色列人的律法可以看出,祂對人類繁衍後代一事深表關注。舉例,假如已婚的男子死後沒有留下兒子,死者的兄弟就要把遺孀娶過來,好給死者傳宗接代(申25.5)。以下的律法進一步表明這點。如果丈夫跟人打架,妻子為了幫助丈夫,伸手抓住對手的陰部,按照律法的規定,這個婦人的手就得被砍下來。值得注意的是,律法在這裏並沒有規定以牙還牙;換句話,上帝並沒有要求婦人或她丈夫的陰部經受同樣的損傷(申25.11~12)。這條律法顯然提醒以色列人,他們要珍惜自己的生育能力,不可隨意把生殖器官除去。

申命記25:5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
25:6 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

25:7 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裏,說:『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
25:8 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他若執意說:『我不願意娶她』,
25:9 他哥哥的妻就要當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
25:10 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

 

我們知道,基督徒並不在古代以色列的律法之下,所以沒有義務要遵守申命記2.11~12的規定。耶穌並沒有吩咐門徒,也沒有暗示,他們必須結婚生子,兒女越多越好,除非是為了天國的緣故。 19:10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11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12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事實上,在決定採用某種避孕措施之前,許多夫婦都細心考慮過他們到底想要多少兒女。使徒保羅確曾勸過情慾激烈而較年輕的寡婦結婚,生兒育女(提前5.11~14)。至於基督徒是否應該刻意做手術節育,使自己永久失去生育能力,保羅完全沒有提及這件事。

提摩太前書5:11 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們的情慾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
5:12 她們被定罪,是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5:13 並且她們又習慣懶惰,挨家閒遊;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閒事,說些不當說的話。
5:14 所以我願意年輕的 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
5:15 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

 

以上的證據表明,上帝要人珍惜自己的生育能力;基督徒最好慎重考慮一下這些證據。每對夫婦都必須自行決定,他們會不會採取適當的節育措施。要是有確鑿的醫學證據表明,懷孕會危害母親或胎兒的健康,甚至可能造成生命危險,不用說,夫婦二人就更加要從長計議,仔細考慮他們該採取甚麼避孕措施了。面對這樣的情勢,有些人勉為其難地接受了上文提及的節育手術,目的是要確保做母親的她可能已有兒女不致懷孕,以免生命遭受威脅,同時也防止日後生下一個有先天致命疾病的孩子。

 

如果基督徒沒有這種異乎尋常的健康難題,又不用承擔顯著的風險,他們就無疑應當保持思想的健全,讓上帝的看法指引他們的思想和行動,緊記上帝要人珍惜自己的生育能力(提前3.2;多1.82.25~8)。這樣做會表明,他們處事成熟穩重,敏於服從聖經的指示。假如一個基督徒刻意漠視上帝的觀點,讓自己失去生育能力,而這件事已廣為人知,那又怎樣呢?這樣的行徑不是令人生疑嗎?人可能覺得,這個基督徒作決定並不總是基於聖經,所以不是值得效法的好榜樣。不用說,基督徒服事者的名譽要是有這種令人不安的瑕疵,這個服事者就可能沒資格享有特殊的服務權利了。如果當事人因無知而接受了節育手術,則自當而論(提前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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