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定罪,所以我們不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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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1  作者 / 劉曉亭

(編輯中心製圖)

一個人不快樂的原因當然很多…缺錢哪,生病哪,事業不順哪,心想事不成哪,課業競爭哪,外表不突出哪,能力不明顯哪,工作壓力大哪,小孩不聽話哪,夫妻不和睦哪…簡直三天三夜說不完。但是說穿了,一個人不快樂的林林總總可以歸納為二個原因:

1. 對自己不滿意

2. 對別人不滿意(尤其對自己在乎的人)

 

 這就解釋了為何「讚美」會令人愉悅,因為我們終於聽到某人滿意了。 華人的自我要求與彼此要求之高令人難以想像。我們甚至認為上帝對我們也很不滿。想想看,上帝派出那麼多先知,從舊約罵到新約,聖經那麼大一本,不是不滿是什麼?顯然,我們把「彼此定罪」跟「互相勸勉」搞混了。

7:3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

7:4

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7:5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6:41

為甚麼看見你兄弟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

6:42

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兄弟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兄弟眼中的刺。

 

 我們有很多不好是不是真的?當然是!上帝有很多責備是不是事實?當然是!但是別忘了,惟有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基督如何處理我們所謂的「不滿」?就是自己死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請問大家有看過這種不滿嗎?所有的不滿最後都是以處罰或是決裂收場,大家見過用和好來終結不滿的嗎?我們誠然非常會犯錯,但是耶穌要我們彼此相愛,互相勸戒,這才是出路。

 

但我們卻經常彼此定罪,到一個程度,甚至我們用愛心說實話也被視為一種定罪,因為我們太習慣定罪,以至於擺盪到彼此討好來遮掩定罪文化了。大家不妨想想,我們一天要被幾個人罵,我們從小累積了多少責罵?被父母罵,被老師罵,被同學罵,被同事罵,被主管罵,被牧師罵,被配偶罵,被小孩罵,就連老了在養老院也被照顧的人罵…回家打開電視,又發現一堆專家領車馬費就負責罵人,然後我們就看熱鬧,投射一下看人對罵的發洩。這就是我們的定罪文化!

6:37

太7:1-5
「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 (-饒恕:原文是釋放)‥‥。

5: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5: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我們確實該罵,人家也不是吃飽沒事幹,無緣無故罵我們,但是跟「滿意」與「讚美」相比未免差太多了吧?尤其身為女人,根本一輩子都在被罵,被老公,被婆婆,被兒女…真的是罵到臭頭,多做多錯,永遠被罵,「嫌棄」根本就是家常便飯。在這種文化下,我們對自己不滿同時也對別人不滿。難怪,網路一片酸味,一個有能力「滿意」的人簡直就像有病,一定要有一些不滿啊!

 

在這種文化下,也有一種怪病,那就是「責備說真話的人」,大家已經很不滿了,你就少說二句。我們分不清楚「抱怨」跟「檢討」,不是大家智商不足,而是我們活在極其嚴重的定罪文化之下,大家已經害怕面對現實了。

 

其實我們需要的是彼此勸勉,羅馬書說,誰能定我們的罪呢?我們不是用「粉飾太平」來掩蓋我們的不好,也不是用「自我感覺良好」來假裝我們很好。不定罪別人不是裝傻不說也不是自圓其說。

 

 正因基督為我們死,所以我們勇於面對自己的缺失,然後接納別人不同的反應,當我們告知別人我們看見的問題是因為我們彼此扶持,互相勸勉。這是一種信任。基督徒要走的路還很漫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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