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專題系列【五】聖靈與聖經

資料來源︰http://www.ocbf.ca/2012/biblestudy/article/3003

【聖經的價值】

經文:(提後3:14-17)

14 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裡.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

15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耶穌基督有得救的智慧。

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17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葛培理牧師著的《聖靈》一書中,引用了聖經經文共519處,其中舊約62處,新約457處。這樣用神的話來解讀聖靈各章,無疑是最好的以經解經方式了。

 

14-15  保羅囑咐他屬靈的兒子提摩太要忠於他所領受的一切教訓。提摩太的母親是猶太人,父親是希臘人(16:1):他顯然是由他的母親養育成人。猶太人認為教導孩童從小認識上帝的律法是一種榮耀。律法深刻在猶太人孩童的心裡,他們可以忘記自己的姓名,但是律法則是永不能忘記!所以,提摩太從小便認識聖經。當時保羅所指的聖經是舊約聖經;因為,新約聖經還未形成。

 

16節「默示」 ,他所用的希臘字原文為「神吹氣」的意思。就如神將氣吹在人身上,使他成為有靈的活人一樣(2:7)。照樣神吹氣在神的書上,使它成為含有生命及智慧的一本書。正因為神這樣的作為,聖經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一本書。對已經相信耶穌是基督的人來說,尤其寶貝,聖經是我們每日支取信心、能力與靈感的泉源(20:22)

 

【聖經‥‥是神的話】

各時代寫作聖經的人,雖約共有40位,但聖經的真正作者卻是上帝。據統計聖經頭五卷中,『這是耶和華說的』或是『耶和華如此說』,約有500次,以後幾卷中又約有300次,先知書中又約有1200次,全部聖經中約有3000次。由此可見,聖經實為上帝所默示的。

 

關於聖經的各種問題者有:有「靈感說」的理論,聖經各卷如何成為今天樣式的理論,聖經本義經編者與抄寫員之手有多少會受到損害,聖經內容有多少可照字面來解釋,有多少當照喻言來解釋,或者甚麼是歷史性的,甚麼又可能是詩詞性的‥‥現在撇開這些問題在一邊,如果我們假定聖經就是聖經,進而研讀各卷的內容;我們就會發見裏面有整本聖經一貫的思想,證明聖經的著作與各卷的編纂,係出乎同一位心智的聖靈感動, 在上面蓋著這位聖靈作者的印記,並且在意義上清楚無比的顯明聖經是神的話。

 

聖經裏的有些說法,是具有古老的思想方式;語氣與近代的不同;因為聖經是用古代的文字發表的。雖然如此,聖經所說的正是神要人類知道的事,也是神要我們知道的那種方式。直到世界的末了,這寶貴的古書,將自始至終為人類追尋真神唯一的指導。

【聖靈將聖經啟示出來】

聖經很多處都直接或間接地顯明,神是藉聖靈感動人,寫出聖經這本書來的。我們不知道神怎樣把衪的話印在衪所揀選寫聖經之人的腦中,但是我們知道,衪確實引導著作者們照著神的意思寫。「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得後書2:21)

 

聖經中每一卷書都是為了當時代的需要而寫的。然而,即使神是為了某一個特殊的需要寫書,神也會同時看到未來時代的需要。聖經是衪為所有的人,在各個時代的需要所設計的。因此,聖經作者有時寫出他們約略所見,但是不全都明白的預言。以賽亞在寫第53章,關於耶穌基督受難的細節時,他也許不全了解這件七百多年後才發生的事。「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到恩典的眾先知,早已經詳細的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裡基督的聖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什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彼得前書1:10-11)

 

整本新舊約聖經中,我們隨處可找到神的聖靈如何感動人寫下神話語的章節。譬如,聖靈藉著詩篇主要的作者大衛說:「耶和華的聖靈藉著我說,他的話在我口中」(撒母耳記下23:2)

 

衪也對大先知耶利米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兄弟姊妹說,你應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會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利米書31:33-34)

 

以西結說:「聖靈就進入我裡面,使我站起來。耶和華對我說,你進房屋去,將門關上」(以西結書3:24)

 

使徒彼得說:「就是神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使徒行傳3:21)。   

希伯來書中引用律法書(希伯來書9:6-8)、先知書(希伯來書10:15-17)及詩篇(希伯來書3:7-10),每段經文都提到聖經的作者是聖靈。

 

主耶穌預先告知衪的門徒,將來聖靈要感動新約聖經的作者。衪說:「‥‥聖靈,聖靈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翰福音14:26)

 

這包括了從馬太到約翰的四本福音書在內。耶穌也說:「聖靈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翰福音16:13)

 

這包含從使徒行傳到猶大書在內,然後耶穌又說:「聖靈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翰福音16:13)這把啟示錄及全本新約的許多經文都被包括在內了,正如有人說,聖經乃是神的聖靈居於其中的一本著作。

 

聖靈不但啟示作者去寫聖經,在選擇66卷書為正典時,聖靈也參與其事。聖經的那些書卷應包括在正典內,絕不僅靠某次大公會議的人決定的。聖靈運行在屬靈的信徒當中,叫他們選出現今的66卷書,經過幾個世紀的討論、禱告及用心尋求,聖經的正典才正式定型。聖靈的工作不是省略了人的工作,反之,聖靈是透過他們來作成祂的工作。

【「聖靈默示」一詞的定義】

當我們討論聖經是神默示的問題時,我們馬上會碰到一個有史以來最引起爭論的難題。遠自撒但在伊甸園向夏娃挑戰說:「神豈是真說?」以後,人就常常攻擊神的話。然而不管是個人,國家(古以色列國)或教會,歷史上每次當人對神的話有所懷疑時,必定造成可怕的後果—毫無例外地,人總會因此而經歷一段靈性的墮落,拜偶像道德敗壞也會隨之而來。

 

雖然有些虔誠地基督徒認為聖經是由聖靈口授,經作者筆錄而成,然而有學養的專家們都贊同,聖靈並非只把作者當作秘書而已。聖經本身並沒有詳細說明,聖靈如何完成聖經撰寫的工作。但是我們確知聖靈使用人的頭腦,照著聖靈的旨意引導他們的思想。還有,葛培理博士也認為一個人若沒有話語上的啟發,就必然不會在思想上受感動而有所領受。

因此,讓我們先將神的默示的幾個重要詞句下個定義。首先,讓我們來界定「默示」這個字,當我們提到「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這句話時,我們乃是指全部聖經的話都包括在內,而非部分的,世界最大的神學院—德州西南浸信會—的創辦人卡勒博士,曾針對這個題目有過長篇的論說:「‥‥聖經之稱為聖,是因為它是絕無錯誤的,是神呼出的氣,是聖靈的產物‥‥許多人說:『我同意聖經記載神的話,但我不相信整本聖經都是神的話。聖經包括了神的話,但不全是神的話」。

 

葛培理博士反對這種說法,因為人只有靠啟示才能知道經上何處才是神所默示的話。能一打開聖經就知道那些話是神的話,那些話又不是神的話,這樣的啟示,比我們所說相信聖經全是神所啟示的還要難求。換言之,就聖經而言,默示是整體的,也是完全的,因此我提出第一,個問題:『你相信聖經是神完整的默示嗎?』如果默示是完全的,它就必需是整體的。

 

第二,個問題是『你相信聖經是個完整的、話語的啟示嗎?』我相信,因為話語是思想的表達,我們只能藉用文字話語來表達觀點。如果不能用話語告訴我,我又應該從何得知呢?有時話語只是一個很簡單的字母或是一個單字。即使是只有一個字母的字—就算顯出舊約是神的啟示來,是作者得了啟示,將那個字放在書中。

 

耶穌說:『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字中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一點』在希伯來文字母中是最小的一字母,『一劃』是希伯來文字母中是最小的一句。衪說天地都要廢去,但律法中的一點一劃都不能廢去:那麼聖經更不能廢去了(5:17-20)。 是什麼不能被廢去?凡是受神的聖靈感動而寫下的,都不能廢去,聖經若不是神呼氣而成,或不是受神的聖靈感動而寫成的,就不是神的默示了。」

 

我們還可以舉更多的例子來說明聖經的可靠性,例如,聖經中千百次用到「神說」「神的話臨到我說」等類的話。還有一件有趣的事是,耶穌從來沒有要我們懷疑舊約中那些難以解釋的經文。譬如,衪接受約拿被魚吞吃、挪亞造方舟和亞當夏娃的被造等是事實,並非故事。如果這些故事不是真的,衪一定會告訴我們那只是神話而已。但耶穌與新約作者屢次引用舊約的經節,認為那是最有權威性的話,相信它的的確確是神的話。

 

當然,聖靈的默示,不是指各種英文版本而言,而是指撰寫聖經所用的原文。現代的語言,無論是英、法、西班牙文都不可能譯得與原來的希臘文或希伯來文完全相符。但學者們同意,大部分的翻譯都沒有誤譯聖經的教訓。特別是有關救贖和基督徒生活方面的教訓。

 

葛師母常備有聖經二十幾種譯本在手邊。她比較了各種譯本之後,就有把握確定自己對聖靈在聖經中要告訴我們的話,有了相當的了解。

 

有趣的是,有的字無法翻成別的話文,因此只好直接用原文,就如希臘字的「受洗」(baptism)一字,在英文中沒有相當的字可代用,因此就直接採用了,把它當作一個英文的字句。聖靈讓我們看見聖經不是一本死的書,而是一本按著衪自己的意思來活用的書。

 

當我們論到聖經時,還有一個字我們需要來討論一下。聖經不但是一本神所默示的書,它也是一本具有權威性的書。當我們說聖經是有權威性時,乃是因為它是神直接給我們的默示。我們遵行它,因為它來自神。如果有人問:「我們的宗教知識從何而來?」答案是聖經,而且聖經是具有權威性的,正如司徒德在其「聖經的權威性」(The Au-thority of the Bible)中說的:「拒絕舊約或新約的權威性,就等於是拒絕基督的權威性,我們既決定尊耶穌基督為主,就得遵從聖經的權威。服從聖經的教訓是基督徒生活的基本原則。沒有它,基督徒的地位與身份,品行與道德,基督徒的自由與見證都會受到傷害,甚至完全被毀。」

 

耶穌基督應該是我們生命中一切的主,所以神話語的亮光,必須照亮我們生命中的每個角落。我們沒有權利取捨、選擇聖經中我們願意相信或遵行的部分。神將全本聖經賜給我們,我們就要遵守全本的聖經。

基督是聖經的中心,歷史的中心,也是我們生命與生活的中心。我們永遠的命運是操在衪的手中。我們每個人是否能得到永遠的榮耀或永遠的滅亡,上天堂或是下地獄;兩者非此即彼,必獲其一‥‥其關鍵在於我們是否接受基督。

 

全部聖經的基礎是建基於耶穌基督偉大的故事上。衪應許賜下永生給一切接受衪的人。聖經惟一的目的,是要叫人相信耶穌基督,了解衪,認識衪,並且愛祂,跟隨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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