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成人基督徒認為觀看色情的牧師應該辭職或被解僱
(圖片:基督郵報)
巴納集團的主席大衛·金納曼(David Kinnaman)及主編洛珊·斯通發表研究結果,2016年1月19日。
紐約——據巴納集團的一項新研究介紹,高達41%的成年基督徒認為接觸色情內容的牧師應該辭職或被解僱,很多人相信這是教會領袖和信徒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名為“色情現象”(The Porn Phenomenon)的研究由德克薩斯州普萊諾的麥道衛事工(Josh McDowell Ministries)和“契約之眼”(Covenant Eyes) 委託,“契約之眼”被諭為是美國人口和教會內最全面的色情監督機構。
關於牧師和成年基督徒接觸色情的痛苦結論,是周二在紐約市伯克希爾酒店發佈的眾多調查結果之一。
參與研究的信仰領袖承認,他們和多數人一樣,通過彈出式廣告或垃圾郵件不小心接觸到色情。青年牧師更容易通過社交媒體,如推特或Instagram,找到色情內容。
‧太5: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5: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牧師及青年牧師在調查中表示,他們曾受困於色情,或目前仍掙扎於色情之中。超過一半的人承認處於被發現的恐懼中。
29%的受訪成人基督徒表示應該對接觸色情的牧師進行停薪留職,直到問題得到解決,而約有16%的人說受困於色情習慣的牧師在接受幫助期間應允許教導。
只有5%受訪的成年基督徒認為觀看色情內容的牧師不應面臨任何處罰。
‧羅7:7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7:8 然而,罪趁著機會, 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7:9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7: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7:11 因為罪趁著機會, 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7: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7: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 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7: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7: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7: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7: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7:18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7: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7: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7: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7:22 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上帝的律;7: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7: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7:25 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上帝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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