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辨上帝的聲音?2017
宣召
賽8:20 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合,必不得見晨光。
經文
提後3:16~17 16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或譯:凡上帝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17 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第(一)這是上帝的聲音嗎?
參考資料︰http://reader.roodo.com/yml/archives/2526674.html
很多時候,我們都很希望能聽到上帝清晰的聲音。但是事實上,很多時候,上帝不一定如此行。
保羅雖然身為使徒,曾有過三層天這種極大奧秘的經歷(林後12︰1~10)[1]。
但是,他也不是每一件事都能夠很確認是上帝的意思、是上帝的旨意。
比方說:
保羅原本要來亞洲傳福音,但是聖靈卻禁止他,反而帶領他們去歐洲傳福音。
徒16:16~17 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聖靈卻不許。
比方說:
羅1:10 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是照上帝的旨意,終能夠得到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裏去。
林前16:6~7 或是和你們同住幾時,『或是』也過冬。無論我往那裏去,你們就可以給我送行。我如今不願意路過見你們;『主若許我』,我就指望和你們同住幾時。
我們很清楚可以看到,貴為使徒,保羅也無法度像今天教會中流行的動輒『上帝告訴我』掛在嘴上那麼確認是上帝的聲音。
保羅依然會有行事之後,才被聖靈禁止的情形;依然會有『或是』的用語;依然會有『主若許我』的說法。
有一段經文,剛好很切合做為現今教會信徒觀念的提醒:
賽8:20 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合,必不得見晨光。
這段經文之前,是在嚴厲譴責那些交鬼、求問鬼神的人(賽8:19[2])。
而上帝明確的告訴大家:
『訓誨和法度』(申6:17[3]﹔詩19:7[4],119:2、14、22、30、31、36、59、95、99-100、111、119、124-125、129-130、145-149、165-167[5]﹔箴4:13,10:17,15:33﹔番3:7),才是我們判定上帝旨意的標準。
任何事物、聲音,都要和『訓誨和法度』相符合才行。
但是,j.現今多少所謂的先知、k.多少預言的內容(耶5:30-31,11:21,14:14-16,23:13、16、21、25、26、32,27:14-15[6]﹔結14:9[7]﹔亞13:3-4[8])、l.多少我們內心的感動,經得起『訓誨與法度』的檢驗嗎?
很不幸的,我們多半對聖經不熟悉。
全本聖經就是『訓誨與法度』,就是上帝的話。
是『全本』,不是只知道一節、兩節斷章取義的經文。
是瞭解『全本』聖經的總原則。
如果我們對上帝的話不熟悉,那當然就難以判斷上帝的『一般的旨意』的標準,就更別提『特殊的旨意』了。
可是,我們多半是處在特殊狀況,如:
婚姻、工作、、、,才希望上帝顯出『顯明的旨意』。
但是當我們連『一般的旨意』都不熟悉時,如何能正確知道什麼是正確的『特殊的旨意』呢?
這樣一來,我們就很容易期望聽到能夠提供這些的答案的人或是東西。
也就是一般所謂的︰1.『先知』、2.『預言』、2.『異象』、3.『異夢』、4.『聲音』、、、之類的。
表面上看來,這似乎很虔誠,表示自己想要遵循上帝的旨意。
但是事實上,我們其實是心中非常惶恐、疑惑,對上帝信心不足,很希望能夠知道答案。
這種情形,其實,和那些不信主的人的算命行為,差異不會太大。
我絕對不是在譴責,而是在提醒。
因為,人在軟弱的時候,真的很希望能知道未來的答案。
我知道那種恐懼、軟弱與悲哀的感覺。
真的是很害怕,很希望有人能夠告訴我明確的作法與答案。
有時候,我們真的只能學習,即使上帝『沈默不語』,我們也願意相信上帝的帶領。
這是很難的功課。
我也還在學習中。
(二)如何判定那是從上帝來的『聲音』?
參考資料︰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30860.html
反正就是聽到上帝的聲音,有那麼難嗎?難在哪裡?
難在一旦判斷錯誤,輕的時候則事後後悔,嚴重的時候則造成嚴重的後果,在身體、心理、靈魂、生命、健康、精神、婚姻、財富‥‥等等,有很多的方面會損失很大。
反正就是聽到上帝的聲音,有那麼難嗎?
這東西,說簡單是簡單,說難,還是真難。
難在哪裡?
一旦判斷錯誤,輕時則事後後悔,嚴重時則造成嚴重後果,在身體、心理、靈魂、生命、健康、精神、婚姻、財富‥‥等等,有很多的方面會損失很大。
我用實例來探討好了,這樣比較能夠幫助有此困擾的兄弟姐妹進入狀況。
假如您是男生,現在喜歡上一位女生,想要知道是不是應該和她結婚,此時,出現一個聲音『和她結婚』。
請問,這時判斷這個聲音是不是來自上帝,重不重要?
萬一若判斷錯誤,這個聲音根本不是從上帝來的,您在結婚之後,才發現,怎麼辦?
離婚?或是痛苦過日子?
再來看一個例子。
有一個男生,生得非常英俊,信仰良好,好到可以得到上帝的稱讚『合上帝的心意』的人。他也『常常能夠聽到上帝的聲音』。
有一天,他喜歡上一位絕世的美女,而且,這位美女可能也不排斥他。
只是,這位美女已經嫁為人的妻。
這位男生,他『心中的聲音』,非常的強烈,非常的真實,終日圍繞在他的耳孔中,無分秒的停止。
這個聲音告訴他『與她同眠床,娶她為妻』。
他聽從了這個聲音的指示,做了,因此他犯了通姦、謀殺罪。。
這個男生,就是舊約聖經中『合上帝的心意』(撒上13:13-14)[9]的大衛王(請留意,我們都還未必有資格符合聖經所講的:『合上帝的心意』的稱呼)。
那位絕世的美女,就是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撒下11:2-17、26-27)[10]。
知道後果嗎?
從此之後,刀劍必永不離開大衛的家(撒下12:6-15)[11]。
大衛王的例子,顯示一件事:
聽到聲音(或是心中的感動),不一定是來自上帝的。
以此例而言,這聲音違反聖經中基本的教訓:
不可以犯姦淫、不可以貪戀別人的妻子(出20:10、14﹔申5:18、21)。
1﹑換言之,任何的感動與聲音,只要違反整本聖經『總的原則』的教導,就立即可以判定此聲音絕對不是從上帝來的。
這是第一個必須、絕對一定要記住的原則。
所以,聖經一定要讀愈熟愈好(詩1:2[12])。
比較難的,是『沒有違反聖經的總原則(總綱)』的那些聲音(太22:37-40[13]﹔可12:29-31﹔路10:27)。
此時,如何分辨那是不是來自上帝?
舉一個例子:
有一個男生有了感動,喜歡上一位基督徒女生,這位女生,各方面都很好,也看不出違反聖經之處。
此時,男生發現這個聲音很強『這是你的結婚對象』。
如何判定這是上帝的聲音?
2﹑如果,感動您的,並未感動那位女生,此時,可以判定這不是從上帝來的。
任何的女生自己若沒有感動,遇到男生如此說時,就可以斷然拒絕。
這是第二個原則。
但是,切記,反之則不成立。
也就是說,如果男生與女生同時有感動,並不表示那就一定是從上帝來的。
好比說,兩個人有感動一起婚前上床(來13:4[14]),這絕對不可能是上帝說的。
類似的應用很多。
好像某人對我說,上帝感動他,叫他來找我借錢。問題是,我對此無任何的感動。
此時,我可以斷然拒絕,甚至可以質疑他的感動不是從上帝來的。
接下來,再講更難的判定。
舉一個例子。
當您找工作時,有兩個工作都很好,也都是正當的職業,沒有任何違反聖經的教導之處。而且,對方也都歡迎您去。
此時,應該選擇哪一個工作呢?此時心中出現的聲音,就是上帝的聲音嗎?
設使以我的工作選擇為例。
很早以前,我就已經領受了要下鄉工作的感動。
但是,當開始要面臨抉擇時,這時出現了三個選擇:
1.是到偏遠的基督教單位去工作。
2.是留在目前的大型公司,未來去偏遠的地區的分公司工作。
3.是到偏遠的地區自行創業。
而且,這些公司與單位也都歡迎我去,創業的環境方面也都順利。
這些,全都未違反聖經的教導,也符合我的領受。
此時,我心中出現的聲音,我能夠說那就一定是上帝的聲音嗎?
難道,那不會是我自己的聲音,或是自己的感動嗎?
這個部分,由於難度較高,難以簡單三言二語說得清楚,所以我暫時不再說明。
舉這個例子,是在說明,有時,不是那麼簡單、三言兩語就可以判定是不是上帝的聲音或是指引。
在判斷上帝的聲音時,許多人喜歡用『上帝開門或是關門』來做判斷的依據。
對此,我必須特別提醒:
『環境的開門或是關門,不得作為判斷是不是上帝的聲音主要的依據』。
聖經中,確實有上帝為環境開門或是關門的例子。
但是,『別忘記了,魔鬼也可以開門或是關門』。
我只舉一個環境『開門』的例子(因為最常被用來做依據的,大多都是用來『開門』):
箴言7:14~15:平安祭在我這裏,今日才還了我所許的願。因此,我出來迎接你,懇切求見你的面,剛好遇見了你。多剛好啊,環境的門已經為我們大開:我的先生剛好出遠門不在家(開門了吧?)。而且,我正在祈求能夠見到你的面,盼望能夠看到你,竟然那麼剛好,我才出來而已,我們竟然真的見面了(又開門了吧?)。
所以,我們放心到我家去做愛吧(結論)!
整段經文,是講一個無知的男生,與一個淫蕩的婦人的故事(箴言7章6~27節)[15]。
這種「環境的門已經開了」,不論對那一位男生或是女生,可以說那是上帝的安排嗎?可以拿來說那是上帝在我心中的聲音嗎?
或許有人會認為,這例子太極端,因為行姦淫,早本來就是違反聖經的教導,之後的環境的門已經開了,當然不能作為判斷的依據。
對此,我提出另外一些不違反聖經的例子,同時這也帶出另外一個觀念。
我舉一個例子:
有一對牧師夫婦想要移民到美國很久了。
有一天,接到美國有一家教會想聘任他去當牧師的消息。
牧師接到電話之後,回答:「我們會為此祈禱,尋求上帝的心意、旨意。不過,我太太已經在收拾行李了」。
想到要移民到美國,不違反聖經的教導。
接到美國的教會的聘任,一來感動我的,也感動了對方的教會;二來環境的門也開了。
所以,這是上帝的安排,上帝的聲音。
是這樣嗎?
這一個例子的問題,出在「太太已經開始在收拾行李了」。
其實,他們的心中,早就已經定了心意,接下來的祈禱或是尋求,只是在找任何同意他們去的聲音而已。
1993年時,香港為了97大限,大量香港的牧師移民到美國去。
當時,這一些人口口聲聲說「上帝帶領他們去美國」。
真正是上帝的聲音嗎?真正是上帝帶領他們去嗎?
或是他們自己想要去?
另外一個例子。
尋求配偶時,您看到某位女生美若天仙,開始展開追求,那位女生對您也有意思(感動我的,也感動了她)。
另外,大量巧合的機會出來了,讓兩個人常常有見面與相聚的時間,並且,最難纏的雙方家長,也都很滿意(環境的門也開了)。
此時,才向上帝尋求心意,這時內心聽到的聲音,除了那些同意的聲音,還有什麼反對的聲音,能夠被聽得入去呢?
這例子的錯誤,是錯在先有答案,再來尋求上帝的心意、旨意。
此時,如果上帝告訴您,這不是祂為您準備的另外一半,您還割捨得下去嗎?別傻了!很難的啦!
這些例子,帶出了另外一些重要的狀況:
1.一面祈禱尋求上帝的答案,一面心中已經有了答案(不管自己口頭承認還是不承認)。
2.或是心中已經先有了答案,再來尋找上帝的聲音。
在這些的情形下,要明確的聽到上帝的聲音、旨意,是很難的了。
我必須提醒每一位基督徒,任何判斷上帝的聲音、旨意者,都絕對不得忘記:
1.上帝是輕慢不得的(加6:3-4,6-7)[16]。
2.上帝鑑察人的心懷意念,連內心最深之處、眾人不知道之地都鑑察了(詩139:23-24)[17]。
必需常常省察自己的內心,常常省察自己的動機,常常看自己最真正的心懷意念是什麼(腓4:6-8)[18]。
這部分,是只有自己和上帝知道,別人無法度知道的,千萬不要自欺欺人(林前3:18-21[19],6:9-10[20],15:33-34[21]﹔加6:1-10[22]﹔約一1:5-10[23])。
很可惜的是,許多基督徒,刻意漠視自己內心深處真正的動機、想法,自欺欺人,甚至以為可以自欺欺騙上帝、更加嚴重的是欺騙聖靈,那真正是在找死、找罪受(徒5:1-11)[24]。在這種情形下,如何正確聽得下上帝的聲音呢?
對這些的例子,我必須提出一些反問:
此時面對心中出現反對的聲音時,您如何處置?
還是只聽得下同意的聲音?
如果上帝的聲音是「反對」時,您是不是願意放棄自己心中原先的心意、立場呢?
如果此時,只聽得下贊成的聲音,不願意放棄預設的心意、立場,那我只能夠說:
願神祝福您。雖然,您犯錯了的機會已經很大很大了。
有一位牧長特別提出一個觀念:
「順你原本意願的聲音,多半不是上帝的聲音。逆你原本意願的聲音,多半是上帝的聲音」,值得參考。
如何正確判斷來自上帝的聲音,是一個很大、很重要的功課,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解答的。
而且,這是每一位基督徒,終生都必需要實際學習、演練的,是完全無法度逃避的功課。
今日所講的,只是一個簡單的觀念的介紹。
隨著信仰的進深,上帝所交付的功課的難度,也會愈來愈難。
求主與我們每一位兄弟姊妹同在,開啟我們心靈的眼睛和耳朵,讓我們能夠看見、聽見上帝對我們所說的話與旨意,指引我們,能夠走在合上帝的心意、旨意的道路上。
願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上帝祝福大家,感謝主,阿們。
[1] 林後12:1~12: 1 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2 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裏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3 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4 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5 為這人,我要誇口;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6 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7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8 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9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10 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
[2] 賽8:19 有人對你們說:「當求問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就是聲音綿蠻,言語微細的。」你們便回答說:「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上帝嗎?豈可為活人求問死人呢?」
[3] 申6:17 要留意遵守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的誡命、法度、律例。
[4] 詩19:7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5] 詩119:2 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119:14 我喜悅你的法度,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119:22 求你除掉我所受的羞辱和藐視,因我遵守你的法度。119:30 我揀選了忠信的道,將你的典章擺在 我面前。 119:31 我持守你的法度;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叫我羞愧!119:36 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不趨向非義之財。119:59 我思想我所行的道,就轉步歸向你的法度。119:95 惡人等待我,要滅絕我,我卻要揣摩你的法度。119:99 我比我的師傅更通達,因我思想你的法度。119:100 我比年老的更明白,因我守了你的訓詞。119:111 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119:119 凡地上的惡人,你除掉他,好像除掉渣滓;因此我愛你的法度。119:124 求你照你的慈愛待僕人,將你的律例教訓我。119:125 我是你的僕人,求你賜我悟性,使我得知你的法度。119:129 你的法度奇妙,所以我一心謹守。119:130 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119:145 耶和華啊,我一心呼籲你;求你應允我,我必謹守你的律例!119:146 我向你呼籲,求你救我!我要遵守你的法度。119:147 我趁天未亮呼求;我仰望了你的言語。119:148 我趁夜更未換將眼睜開,為要思想你的話語。119:149 求你照你的慈愛聽我的聲音;耶和華啊,求你照你的典章將我救活!119:165 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甚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119:166 耶和華啊,我仰望了你的救恩,遵行了你的命令。119:167 我心裏守了你的法度;這法度我甚喜愛。
[6] 耶5:30 國中有可驚駭、可憎惡的事:5:31 就是先知說假預言,祭司藉他們把持權柄;我的百姓也喜愛這些事,到了結局你們怎樣行呢?耶 11:21 所以,耶和華論到尋索你命的亞拿突人如此說:「他們說:你不要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免得你死在我們手中。耶 14:14 耶和華對我說:「那些先知託我的名說假預言,我並沒有打發他們,沒有吩咐他們,也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向你們預言的,乃是虛假的異象和占卜,並虛無的事,以及本心的詭詐。耶 14:15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論到託我名說預言的那些先知,我並沒有打發他們;他們還說這地不能有刀劍饑荒,其實那些先知必被刀劍饑荒滅絕。耶 14:16 聽他們說預言的百姓必因饑荒刀劍拋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無人葬埋。他們連妻子帶兒女,都是如此。我必將他們的惡倒在他們身上(或譯:我必使他們罪惡的報應臨到他們身上)。」耶 23:13 我在撒馬利亞的先知中曾見愚妄; 他們藉巴力說預言,使我的百姓以色列走錯了路。耶 23:16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這些先知向你們說預言,你們不要聽他們的話。他們以虛空教訓你們,所說的異象是出於自己的心,不是出於耶和華的口。耶 23:21 我沒有打發那些先知,他們竟自奔跑;我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竟自預言。耶 23:25 我已聽見那些先知所說的,就是託我名說的假預言,他們說:『我做了夢!我做了夢!』耶 23:26 說假預言的先知,就是預言本心詭詐的先知,他們這樣存心要到幾時呢?耶 23:32 耶和華說:「那些以幻夢為預言,又述說這夢,以謊言和矜誇使我百姓走錯了路的,我必與他們反對。我沒有打發他們,也沒有吩咐他們。他們與這百姓毫無益處。這是耶和華說的。」耶 27:14 不可聽那些先知對你們所說的話;他們說:『你們不致服事巴比倫王』,其實他們向你們說假預言。耶 27:15 耶和華說:『我並沒有打發他們,他們卻託我的名說假預言,好使我將你們和向你們說預言的那些先知趕出去,一同滅亡。』」
[8] 亞 13:3 若再有人說預言,生他的父母必對他說:『你不得存活,因為你託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生他的父母在他說預言的時候,要將他刺透。亞 13:4 那日,凡作先知說預言的必因他所論的異象羞愧,不再穿毛衣哄騙人。
[9]撒上13:13 撒母耳對掃羅說:「你做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上帝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13:14 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耶和華已經尋一個『合他的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王,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
[10]撒下11:2-17、26-27 2 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3 大衛就差人打聽那婦人是誰。有人說:「她是以連的女兒,赫人烏利亞的妻拔示巴。」4 大衛差人去,將婦人接來;那時她的月經才得潔淨。她來了,大衛與她同房,她就回家去了。5 於是她懷了孕,打發人去告訴大衛說:「我懷了孕」。6 大衛差人到約押那裏, 說:「你打發赫人烏利亞到我這裏來」。約押就打發烏利亞去見大衛。7 烏利亞來了,大衛問約押好,也問兵好,又問爭戰的事怎樣。8 大衛對烏利亞說:「你回家去,洗洗腳吧!」烏利亞出了王宮,隨後王送他一分食物。9 烏利亞卻和他主人的僕人一同睡在宮門外,沒有回家去。10 有人告訴大衛說:「烏利亞沒有回家去」。大衛就問烏利亞說:「你從遠路上來,為甚麼不回家去呢?」11 烏利亞對大衛說:「約櫃和以色列與猶大兵都住在棚裏,我主約押和我主(或譯:王)的僕人都在田野安營,我豈可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原文是我指著王和王的性命起誓):我決不行這事!」11:12 大衛吩咐烏利亞說:「你今日仍住在這裏,明日我打發你去」。於是烏利亞那日和次日住在耶路撒冷。11:13 大衛召了烏利亞來,叫他在自己面前吃喝,使他喝醉。到了晚上,烏利亞出去與他主的僕人一同住宿,還沒有回到家裏去。11:14 次日早晨,大衛寫信與約押,交烏利亞隨手帶去。11:15 信內寫著說:「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11:16 約押圍城的時候,知道敵人那裏有勇士,便將烏利亞派在那裏。11:17 城裏的人出來和約押打仗;大衛的僕人中有幾個被殺的,赫人烏利亞也死了。
11:26 烏利亞的妻聽見丈夫烏利亞死了,就為他哀哭。11:27 哀哭的日子過了,大衛差人將她接到宮裏,她就作了大衛的妻,給大衛生了一個兒子。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
[11] 撒下12:6 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12:7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12:8 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裏,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12:9 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12:10 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12:11 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12:12 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12:13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12:14 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12:15 拿單就回家去了。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而死。
[13] 太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22:39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22: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 道理的總綱。」
[14] 來13:4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
[15] 箴言7:6~26:6 我曾在我房屋的窗戶內,從我窗欞之間往外觀看:7 見愚蒙人內,少年人中,分明有一個無知的少年人,8 從街上經過,走近淫婦的巷口,直往通她家的路去,9 在黃昏,或晚上,或半夜,或黑暗之中。10 看哪,有一個婦人來迎接他,是妓女的打扮,有詭詐的心思。11 這婦人喧嚷,不守約束,在家裏停不住腳,12 有時在街市上,有時在寬闊處,或在各巷口蹲伏,13 拉住那少年人,與他親嘴,臉無羞恥對他說:14 平安祭在我這裏,今日才還了我所許的願。15 因此,我出來迎接你,懇切求見你的面,恰巧遇見了你。16 我已經用繡花毯子和埃及線織的花紋布鋪了我的床。17 我又用沒藥、沉香、桂皮薰了我的榻。18 你來,我們可以飽享愛情,直到早晨;我們可以彼此親愛歡樂。19 因為我丈夫不在家,出門行遠路;20 他手拿銀囊,必到月望才回家。21 淫婦用許多巧言誘他隨從,用諂媚的嘴逼他同行。22 少年人立刻跟隨她,好像牛往宰殺之地;又像愚昧人帶鎖鍊去受刑罰,23 直等箭穿他的肝;如同雀鳥急入網羅,卻不知是自喪己命。24 眾子啊,現在要聽從我,留心聽我口中的話。25 你的心不可偏向淫婦的道,不要入她的迷途。26 因為,被她傷害仆倒的不少;被她殺戮的而且甚多。27 她的家是在陰間之路,下到死亡之宮。
[16] 加6:3~4:3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4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7 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8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17] 詩139:23~24:23 上帝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24 看在我裏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18] 腓4:6~8:6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7 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8 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19] 林前3:18~21:18 人不可自欺。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19 因這世界的智慧,在上帝看是愚拙。如經上記著說:「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20 又說:「主知道智慧人的意念是虛妄的。」21 所以無論誰,都不可拿人誇口,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
[20] 林前6:9~10: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
[21] 林前15:33~34:33 你們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34 你們要醒悟為善,不要犯罪,因為有人不認識上帝。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愧。
[22] 加6:1~10:1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2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3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4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5 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6 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7 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8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9 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10 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
[23] 約一1:5~10:5 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6 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
[24] 徒5:1~11:1 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2 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3 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4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裏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5 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6 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7 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還不知道這事。8 彼得對她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嗎?」她說:「就是這些。」9 彼得說:「你們為甚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10 婦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斷了氣。那些少年人進來,見她已經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11 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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