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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端分辨課程十課

第一課:偏差溯源

引言:在信徒造就的課程中,我們曾學習過以聖經上一些明訓來作為判別異端的原則,但這次的課堂是在這些根基上再加深學習,除了按聖經來看個別異端的問題,更會剖析其成因及變質的過程,藉此作出深入的認識及鑑戒,免得我們落入迷惑或墮落至得罪 神。

A)異端的背後

1)屬靈的爭戰

)基督的警告

福音是神給與世人的好消息,當一個人相信接受時就可以得著神所應許的永生,在信人的人看這是極大的恩典,在不信的世人眼中為極可笑的愚昧稽談,但在魔鬼的眼中卻為極具侵略的事,因人認識福音就有機會脫離牠的轄制,相信接受福音就實在脫離牠的轄制,故魔鬼用盡辦法來阻擋人相信福音,一是使人硬心拒絕福音或害怕相信福音或輕看福音,二是使人錯信扭曲的福音。異端就是魔鬼使用的第二類方法,使人落入自欺的光境中,既在今生受壓,來生又受永刑。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三章中曾論及稗子的比喻,指出這樣的問題會一直持續至末世主再來之時,也在馬太福音廿四章中指出末後必有人會假冒基督的到來,故這是一場激烈的屬靈爭戰。

太13:24 耶穌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人撒好種在田裏,13:25 及至人睡覺的時候,有仇敵來,將稗子撒在麥子裏就走了。
26 到長苗吐穗的時候,稗子也顯出來。
27 田主的僕人來告訴他說:『主啊,你不是撒好種在田裏嗎?從哪裏來的稗子呢?』
28 主人說:『這是仇敵做的。』僕人說:『你要我們去薅出來嗎?』
29 主人說:『不必,恐怕薅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
30 容這兩樣一齊長,等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要對收割的人說,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燒;惟有麥子要收在倉裏。』」

太24:5 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

)聖靈的默示

早在使徒時代,聖靈已默示使徒們將末後的情形記在聖經中,警告及責備異端的興起及指出他們共有的特徵,給與後世信徒作為分別及判別的準則,但更重要的是使徒們要信徒堅定的持守所信的真理。因為異端的道理為經常變更;為的是混亂神的道,唯有 神的道才是萬古常新的真理。

林後2:17 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上帝的道;乃是由於誠實,由於上帝,在上帝面前憑基督講道。

在現今的時代中,對異端的研究已有相當的探究,但仍趕不上日新月異的新新興異端,故最好是個人對聖經有深入的認識,並與 神建立一個緊密的關係,當面對異端時不致於無所適從,並可作出判別。

2)錯謬的替身

)變質的真理

根據韋氏辭典:「異端是──一種被視為非統的或出自虛構的宗教;亦指一種少數派的宗教團體,其所持的信仰被視為非正統或出自虛構。」

據基督教神學的原則,異端是指一些自稱是基督教,或類似基督教的信仰,但與正統的教會所解釋的聖經真理有所矛盾的(將真理忽略或歪曲或以新啟示使正統核心信仰變了質)。

)攙雜的人意

神及福音的奧秘非人力所能明白,在歷史上常出現的問題是有限的人強要解說無限的 神,因而而加入了個人獨特的看法(錯謬),更甚的是把真理歪曲來遷就個人的理念,這樣的問題不獨出現在異端身上,也在正統教會的領袖身上,這些錯謬的思想往往成為日後異端依從的道路,他們各自把自己的觀念套入聖經中,作為解釋聖經的原則,因而創造出一種與聖經不同的教義。

異端主要是混亂 神的道,將信仰的核心杻曲了,如關乎稱義的問題,復活問題及三位一體。初期教會的信徒多為沒學問的百姓,為了使這大群會眾能應付異端、澄清信仰及宣講福音的緣故,故當代的教會領袖將使徒所傳的真理中重要的部份歸納為一些綱目,形成後來的信經的出現,這些信經在當代是作為個人信仰的表白,及給與信徒判別異端的準則。當中以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及亞他拿修信經所說明的為準。但這三大信經是經當代的教會領袖,仔細研究聖經及按正意分解真道而有的共悉。當然信經是沒有取代聖經地位的意圖,而是給與信徒一個簡便清晰的指引。

 

圖表(一)側重與偏差

 

3)不滿的情懷

許多異端依從的原則不是他們自己發明的,早在教會歷史裡已出現,只不過在當代獨特的環境裡未有空間及時間發展成異端而已,但卻在日後的處境中演變成為異端。

)對靈性不滿:因信徒或教會世俗化,許多熱心的人為此焦急,因而作極力的反對及責備,高舉人的道德責任,因而把福音的大能退化成為道德原則,形成日後異端高舉個人功德而輕看 神恩典的危機。

)對教會不滿:初期教會對紀律問題有不一的看法,因而製造了內部分裂,近代異端也有對教會內的問題不滿而分離出去。

)對教義不滿:教會在受逼害過後,對於教義有更大的時間來鑽研,但由於人智力有限而強解真理下,因而產生諸多奇異的教訓,加上各方派別尋求政治勢力的助陣,異端問題更形複雜,不單是真理的問題,更是仇恨的問題。

)對異端不滿:異端的問題常是死灰復燃,不能澈底的根治,故有人為了急切的剷除異端而作出了激烈的言論,這些未經深思的激烈言論在日後傳遞過程中多番的演變,成了不可置疑的「真理」,因而成了異端信仰的根據。

)對社會不滿:異端的錯謬道理能廣受歡迎,也與當時代的局勢有關,許多錯謬的道理卻迎合人心的空虛及想望,因而給與異端有成長的空間。

 

B)異端的特徵

異端的目的是混亂主的道,特別關乎三位一體,主耶穌的神性、人性、救贖工作及得救的方法。否認三位一體的信仰,一則可產生泛神主義,異端便可藉此降低 神的地位,而與外邦宗教混和。二則可推翻主耶穌的神性或人性,則使主耶穌的救贖資格產生問題,從而在得救上加添其他的方法。近代的異端研究,將異端的特徵歸納為一些共通特徵,但未必每一個異端都同樣具備下列的特徵,某些會在某些地方上特別強調或明顯出錯。

1)教義的內容:

)另有新權威:除聖經以外,他們另有新啟示作權威,以支持他們錯謬的道理,並且高過聖經的權威。

)貶低主基督:為直接否認基督的神性或人性,或否認三位一體的真理。間接也將其他條件、或人物、或禮儀高舉,變相貶低基督的唯一性,及祂的救贖的完全。

)奇特的教義:異端為要表示自己有新啟示,蒙 神特派,故多有有奇特教義。

)靠行為稱義:異端多以其他附加的方法作得救的條件,不是靠救恩白白稱義,而要加上人的行為才可以稱義。

2)教會的架構:

)唯一的教會:均以他們為 神在末世黑暗中呼召出來的小群,為 神建立唯一真正的教會。

)強力的領袖:異端崛起多起於一頗具異才的領袖,他能以雄辯的口才,利害的文筆,精銳的思想,奇特的啟示來瘋魔群眾。

)獨裁的組織:異端領袖不單本身強而有力,其帶領之教會多是獨裁政體,以一切手段排除異己,嚴格要求會眾向他絕對順服,甚致發毒誓不可離開教會。

3)傳教的手段:

)嚴格的訓練:異端均積極訓練每一信徒成為天天傳道且有高度效率的傳教士,故新加入的會員均施以嚴格的教義灌輸及傳教方法的訓練實習。

)熱心的傳教:異端會用盡各樣的辦法,引人入教,包括推廣教育、關懷社會、施贈慈愛、注重青年工作、提高婦女地位、看重肉體各方面需要等等,達致無孔不入的傳教策略。

)功利的動機:異端所以如此熱心,不理會旁人之異目,不但因深信末日的逼近眉睫而帶來強烈使命感,更重要是他們認為傳教工作乃得救的必需條件,此種功德主義促使初入異端教派者即時全人投上傳教行列。

4)教行的實踐

)與世俗分別:強調聖潔及禁弁食物,高舉與世俗分別的生活。

)奉獻的人生:異端強調凡物共用,教導信徒過獻財獻身的生活。

)隱藏的罪惡:許多異端外表聖潔,內藏性慾解放,並以諸種教義為藉口,以美其名。

 

)異端的崛起

 

 

 

第二課:大公教會(上)

A)變質的成因

使徒的逝去及接任者水平低落,使異端因而興起,教會內部又面對分裂的情形,信仰偏離加劇,如重回律法主義及水禮可赦罪。

 

教父為防異端的猖獗及內部分裂而急切提出對策,尋求權威而提出傳統及使徒統緒的觀念為日後的主教制及教皇制留下伏線。其他教父個人的觀點有偏離真道的情形,惟因其對教會的貢獻巨大而被後世接納,成了化質說、聖禮主義、傳統主義、禁慾式的修道主義、聖物崇拜及煉獄等天主教會教義留下了根據

 

 

君士坦丁將基督教立為國教,也把許多世俗的事引入教會,如開創教會使用禮服的先河。又使政教結合,因而為日後變質鋪路。

羅馬帝國的歿落,使羅馬主教的地位日形重要,又因承繼上古教會遺留下來的問題,使得中世紀的教會變質,許多人意的教義出現,堅固了羅馬天主教會的勢力。

 

1)使徒的逝去

在使徒時完成的聖經正典中,已預言教會將面對的異端危機,那時異端只在潛伏的階段,加上使徒們仍在教會中作帶領,故異端未有較大的影響力。但當使徒們相繼在逼迫中殉道離世,情形開始轉變了,教會一方面要面對外在的逼迫,另一方面要面對內部的分裂。而教會的領導人物也不及使徒的分量及屬靈,偏離的情形漸加劇,從當時一些的著作可以看到。

例:A.D.132年的巴拿巴書信注重摩西律法,與保羅在加拉太書及歌羅西書中的教導不相乎合。參加三:1—4 ,西二:16—23。

例:A.D.140—150 年間的黑馬牧人書則注重水禮,而以藉水禮可以使罪惡得赦免,但與彼得及保羅的教導不相乎,參西二:12,彼前三:21。

 

2)教父的急進

在使徒時期,教會中的長老與監督本是同一個職份的不同名稱,為互相通用,但在教父時代的後期,因對付異端的措施而演變成主教制,又因情勢的危急而提出一些急進的建議。雖然這些教父對教會實在有相當大的供獻,他們所作的對當時代也有幫助,但在另一方面,他們的建議對日後教會卻留下了極嚴重的危害,形成日後更大的偏離,這些又是教會變質成天主教的伏線。

a)高盧的愛任紐乃使徒約翰門生坡旅甲之學生,為防止當時異端的虛假信仰及混餚真理的危險:

i)訴諸早期使徒時代存留各教會中的教義上的信仰,用以尋求找一個真實可靠的根基,引用了那些教會的「傳統」,期發現真實的教義。並且他也捍衛「使徒統緒」的觀念,認為教會的職員是捍衛所交託教會的聖道,保存由使徒傳下來的信仰,和那追溯到使徒時代的傳統者;在較大的教會,主教們的繼承名表也作好了。

ii)在當時他的做法無疑是發揮了功效,但以後卻變成了一個嚴重的絆腳石,因為他是與使徒時代相隔一代的人,他引用傳統便站在無可抗衡的地位上,因在這情形下的傳統應屬可靠。但當時代距離越遠時,傳統也越來模糊,可靠性極為可疑。

b)在使徒去世後,威脅教會是「幻影說」的異端,教父伊格那丟為對付此異端﹐便強調合一的重要,並且對順從主教權柄的人,備加讚揚,認為是保合一的最好方法。他希望監督居於無人與之爭辯的控制地位上,盡所能強調君權主教制的美德。在此時,於安提阿和東方其他地區,選出一個長老,以管轄其他教會的長老。這就變成一個常設的牧師,和其餘在教會作中幫助他,作諮詢的眾長老中的主席。

c)第二世紀末,迦太基的特土良因針對「諾斯底」派異端:

i)強調只有由使徒建立的教會,才是真理的儲藏所,以這些教會持有純正的傳統,因此不容異端來辯論聖經。這是一個危機的教義,對於以後教會的獨裁和不容忍的態度留下伏線。

ii)因他的虛假設定:「傳統必須與聖經符合,因此傳統就得與聖經同等」。漸加強「傳統」的地位。

iii)他對人類罪惡的遺傳的側重,及主張教會裡的人須極其嚴肅地作苦行以除罪,在大體上,他採用嚴格的禁慾主義。對後世靠「善行」得救的教義,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d)由於教會受逼迫時期有信徒變節,當逼迫過後,這些人悔改並要求恢復會籍,但教會內部對這些人的收納分成兩個敵對的派系。迦太基的居普良為要解決教會內部的對立,從而產生以下的對策:

i)堅決主張教會的統一,並宣佈凡不順從主教人為有罪,他說主教握有直接從 神那裡來的權柄。他極其謹慎地宣佈,主教有絕對的最高權,認為主教是 神在會中所安排的統治者。在以後的年代中,此一觀點,被普遍而廣泛的接受,但使教會行政變成完全近乎專制的政體。

ii)他認為教牧是獻祭的祭司,並認為擘餅聚會中的餅及杯,就是基督實際的身體及血液,獻在壇上。但當時的教會對付異教徒是以沒有祭壇而自豪。這建議引致日後天主教的「化質說」的教義,濫用而變成彌撒式的獻祭。

e)俄利根在對抗異端上有不可抹殺的功勞,但他卻相信刑罰,純是一種補救的方法,經過久遠的年代以後,每個靈魂,終必聚成家庭,而投諸天父的懷中。引致日後普救論的出現。

f)奧古斯丁首先提出說有形的天主教會(連其傳統主義和聖禮主義)之外,別無救恩。他又熱中於禁慾式的修道主義,培植聖物的使用,並鼓勵了對煉獄的信仰。

 

3)逼迫的逝去

在主後三一三年,君士坦丁下令準許基督徒在信仰上有自由,並且歸還教會一切的產業,更賠償教會一切所遭受的損失。君士坦丁因著虛驕與自滿而愛穿盛裝華服,在日後他將一套華麗得足以和異教大祭司所穿用上等質料比美的禮服;贈給耶路撒冷的主教,引致日後各主教爭相效法,開創了教會使用禮服的先河。另因著君士坦丁對教牧的優待,引致教牧出現傲慢態度的傾向。

 

 

B)信仰的變遷

1)崇拜的場所

因著這些屬靈偉人受著人們的寵愛,使他們的財富日漸增加,並使他們日漸注重聚會地方的裝飾。教皇大貴利促進在教堂內使用圖畫和塑像,唯一條件是這等圖像不受敬拜。

2)祭司的職份

當祭司制度漸擴充流行時,原來在基督教會中毫無地位的祭壇,逐漸增加其重要性。祭壇也被看為最神聖的地方,中央圍以欄杆。祭司也相對地被看為高一等了,是脫離人民而崛。祭司袍是因君士坦丁的贈送衣袍而開始,此時,祭司袍有分大彌撒與小彌撒用。

3)教皇的教義

a)羅馬主教利歐一世(大利歐),曾使當時入侵羅馬城的異教徒放棄毀城,使羅馬主教獲致被公認為普世的主教。他根據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節,假定彼得已經得到最高的權威。他對這些字句賦予一個新的意思,與古教父所解釋的不同。並且大利歐以不同凡響態度表明:「彼得從未曾放棄他所領受對教會的指導。」在主後四五一年的迦克墩會議中,大利歐以「教皇」(POPE即父親的意思)這頭銜,僅他和他在羅馬的繼承人所專用。並且,羅馬帝國的覆亡,增加了羅馬主教的聲望,因當時的貴族都逃之一空,使羅馬主教在城巿的社交生方面,佔有優越的地位,使他的道德權威大為提高。

b)主後五九零年,教皇大貴利因著昔日的政治外交工作,使得他在當選教皇時奠定了教皇的屬世權力,他又根據奧古斯丁的教訓,極力提倡在唯一的天主教會外,無法得救,更宣稱他為此一天主教會的元首。

c)在主後七五二年,教皇為要借助當時的法蘭克王的支持,故在法蘭克王接管墨羅溫王位時,教皇給與道義上的支持,故派特使將冕加在法蘭克王的頭上,開始了與世俗政權的聯盟。但教皇卻宣稱他為王帝加冕,故他的權柄應在王帝之上。

d)在主後一零五七年,教皇貴利七世曾逼使德王在冰天雪地中跪了三天,才得見教皇及蒙赦免,使教皇權力升至高峰。

4)親聽的告誡

從初時認罪是恢復信徒在教會中的地位,使難堪的跌倒後,仍能站立起來的主要條件。但因這樣似乎有挑動醜聞之嫌,所以從利歐一世時起(主後四四零至四六一年),由時勢所趨,便改在一個神甫面前做個人告解,卻非強迫性的。根據天主教的史學家說,首次吩咐這樣做,是在主後七六三年,由一個美茲教區主教所造的。這方法在當時特別適用於道德生活低落的部族。

5)聖餐的教義

主後八三一年,巴斯迦修‧拉得柏圖始寫一篇提倡「化質說」的教義論文。為現今天主教義,說聖餐用的餅和酒經祭司奉獻以後,就變成基督真正的身體和血。在主後一二一五年,在拉特蘭議會才把此一教義,正式由官方制定和公佈出來。

6)煉獄的教義

因奧古斯丁相信煉獄可以作為一種工具,有滌淨人們靈魂罪惡的可能性時,此一教義才漸得勢,在異教中,對於煉獄,是頗為相信,它被認為是在地下一個地方,人類的靈魂,經過極端的痛苦之後,可以得著滌淨。主後五九零年,教皇大貴利正式宣佈「煉獄」的教義,許多人加以接受,但一直到主後一四三九年的佛羅薩會議,始被羅馬教會列入於信條。

7)向死人祈禱

在相信煉獄的人增多時,自然有的催向,同時為死者的贖罪券和彌撒,就與之俱來。離世的聖人和殉道者,受到極大的尊敬,每年每逢他們的忌日,都要到他們的墳墓去憑弔,這樣有一種向他祈禱和為他們祈禱的印象,由是而生。如此,向聖者祈禱便慢慢地被認為是正常的現象。這一類祈禱,於主後七八七年,天主教教會在第二屆尼西亞會議上,正式加以承認。

8)崇拜馬利亞

在逼迫後,教會中有人提倡獨身主義,產生了使人堅持童女馬利亞繼續處女狀態,並且為榮耀她的緣故而稱她為「神的母親」(主後四三一年)雖初有反對,但對於馬利亞的敬拜卻與日俱增。在第六世紀末葉以前,普遍都向她敬拜,並且向她祈禱,當中已混雜許多迷信的成份。

 

C)真理的辨正

教皇的錯謬

a)漸漸的抬頭

羅馬主教反對西羅馬皇帝自立作教會元首,贏取各教會讚賞。

       

羅馬主教差派宣教士四出設立教會,聲望大增。

     

羅馬教會經濟實力雄厚,發展力強,而名揚天下

回教興起使東方及北非教會受挫,形成羅馬教會一枝獨秀

     

羅馬主教常舌戰群倫,又常為其他主教排難解困,顯為超越其他主教。

後世擔任教皇多有傑出之仕

 
 
 

與政治結合,使彼此關係糾纏不清

 
 

以上的因素集而成的教皇體系,從主後四五一年迦克墩會議被題出,在主後七五二年開始與政治更深的交錯,使其屬靈及屬世權力一時間達至巔峰,後因羅馬帝國沒落而稍減。但主後一八七零年更加入教皇無誤論,將其權力更推上一層樓。

 

 

b)重重的疑難

太十六:17-18中彼得是男性字petros是指小石頭,而磐石是女性字petra是指大山般的大磐石。

 

約廿一:15-17為收納彼得回頭,而非授與元自職份。

路廿二:31-32是警告彼得將跌倒,卻不是如羅馬天主教指是賜與教皇無誤的權柄。

 

加二:14,保羅曾當面指責彼得,正反對教皇無誤之錯謬。

 
 

為何當時仍在世的使徒約翰不能承續彼得的權柄而要歸與羅馬主教呢?教父時期多引用的都是約翰的作品,似比彼得更有傳統及權威。

 

歷任天主教教皇多有相違背的言論,更證其無誤是錯謬的,而歷史上因教皇的看法使信仰與科學成對立的狀態。

   
           

 

 

2)關乎教皇的

a)名稱的含意:

i)父親:教皇或教宗「POPE」是拉丁文意思是「PAPA」即「父親」,因教宗以自己的聖職是以慈父的關懷治理教會,故又被稱為聖父及普世的父。

ii)築橋者:教宗另一英文名是「PONTIFF」,來自拉丁文「PONTIFEX」,意即築橋者,本屬異教徒之宗教用語,指祭司建築一條連接永生與來世之福的橋。天主教用此字喻意教宗乃基督在世的代表,作為人類與天主之間的橋樑。

辯正:耶穌說:「......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太廿三:9 ,我們靈性上的父只有一位。

「只有一位 神,在人和 神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二:5 ,除了主耶穌, 神與人間再沒有別的橋樑。

b)支持的論據:

i)片面的經文

α)根據太十六:17—18 「......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以主耶穌選立伯多祿(彼得)作教會之磐石。

辯正:「彼得」是男性字【PETROS】,指像一塊大石頭的小磐石。「磐石」是女性字【PETRA】, 指像一座大山般的大磐石,是彼得所承認的信仰「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兒子。」教會真正的根基乃是基督──「因為那已經立好了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別的根基。」林前三:11

β)根據約廿一:15—17 「......你餧養我的小羊......你牧養我的羊......」以此為主耶穌授與伯多祿(彼得)管理教會的元首職位。

辯正:此段經文為主耶穌收納彼得所發出的話語,沒有任何味道是授與元首的職份,因教會真正的元首是基督。「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連於元首基督。」弗四:15

γ)根據路廿二:31—32 「......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以主使伯多祿(彼得)的信徒不致喪失,從而推論伯多祿與他的承繼者,藉著他們為普世教會之元首的職位,由御座上頒佈全教會當信的道理,或當守的誡命時,賴主耶穌所預許的助佑,有不可錯誤的殊恩。

辯正:此段經文本是一個警告及安慰,為要題醒彼得及勉勵他失敗後回頭,卻不是說彼得及其承繼者不會犯罪。而且,日後彼得受保羅責備,足見彼得仍會犯錯。「但我一看見他們所行的,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彼得)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加二:14

ii)大公會議:

主後四五一年,羅馬主教利奧一世題出制定「教宗」之理論。

辯正:彼得是否真是羅馬第一任主教是有極有疑問的,為何天主教以羅馬主教比其他主教更高級呢?為何不是耶路撒冷主教、安提阿主教、以弗所主教、亞歷山大主教或君士坦丁堡主教呢?這些都是當時重要的教會的領袖。考究原因如下:

α)因羅馬是當時世界政治的中心,交通四通八達,經濟因而發達,使羅馬教會經濟實力雄厚及發展容易,因而在眾教會中揚名。

β)主後四七六年西羅皇帝自立為教會的元首,眾主教都敢怒而不敢言,惟羅馬主教起而反抗,眾人隨勢支持,使羅馬主教爭得不少名聲。

γ)在初期教會面對異端的過程中,羅馬主教常在大會中舌戰群倫,加強羅馬主教在教會中的地位。各主教的爭執又常邀羅馬主教作評論,漸形成羅馬主教超越其他主教之上。

δ)因著羅馬主教差派宣教士到各處,設立支會,使羅馬主教的聲望大增。

ε)因著回教的興起,使東方及北非重要的教會中心被毀,形成羅馬主教的領導地位。

ζ)因著後世有極傑出的教皇興起,使教皇權漸提高至超然的地位。

但彼得是羅馬主教一說實在沒有證明,從聖經內裡的見證來看,彼得曾任羅馬教皇一說極有疑問,在彼得臨終前的書信又沒有任何承繼權的命令。另方面在彼得死後,為何不將教皇的權力移交給使徒約翰身上而轉介至羅馬主教的身上呢?難道他們比使徒約更有份量可以證明基督的福音。初期教會的教父多是與使徒有關,他們所追溯的「傳統及權威」多與使徒約翰有關,卻少論及彼得。天主教亦承認此為教義上的事實,後才成歷史事實。故大公會議的議決是建基在推敲上,根本不足以作為支持教皇的理由。

主後1870年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訂「教宗不會犯錯」的信條,以教宗以宗座權威發言時,不能錯誤。根據路廿二:32及約十四:16—17,26,以基督及聖靈保護下,教宗是不會犯錯。

「基督任命伯多祿為宗徒之長與全教會的可見元首,並親自把轄治首席直接交給他。」

「根據基督的命令,伯多祿在轄治整個教會的首席會議上,各時代都應有他的繼承人。」

「繼承伯多祿首席權者為羅馬主教。」

「教宗具有治理整個世界的最高權,不僅包括有關信仰與倫理之事,且並包括教會紀律與管理諸事。」

主後1965年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訂「聽從教宗,即聽從基督,拒絕教宗,就是拒絕基督,拒絕基督,就是拒絕差基督來者。」在此確認教宗出於天主的安排,繼承宗徒職位作教會之牧人。

辯正:若教皇是沒有錯的,天主教的諭令不應更改,否則只證明他們前令之不完全或有錯誤,如16世紀的SIXTUS V贊成人讀聖經,19世紀的PIUS VII比烏七世反對人讀聖經。主後1642年,烏爾班八世(URBAN VIII)宣佈太陽環繞地球轉,而地球是平的是當時天主教的信條,結果把加里略囚於異端裁判所中,終身監禁至死。若教皇真為天主所選召,便不應有廢除教皇的歷史事實存在,這反證教皇是有錯誤的。

第三課:大公教會(中)

2)聖經的受貶

a)不明的權威

 

在成為國教後的教會,因採用教父耶柔米的拉丁文譯本作為官方聖經,但拉丁文卻不能適切的將原文意思表達出來,因而造成後世的偏離。教會在中世紀的變質後,為了要附合已被接為教義的錯謬道理,因而把兩約之間出現的次加入正典聖經中作為支持。

 

以主教才有權威閱讀經聖經,故禁止信徒讀聖經,在歷史上多次禁止信徒讀經的諭令,現今雖容許卻必須按天主教會的解釋來理解。

以天主教會擁有教導、解釋和傳講的權威,另曲解帖後二:15的話作為教會傳統的支持,以在聖經以外仍有新的啟示, 神能藉教皇頒佈出來。更在一九六二年梵蒂岡大公會議中宣稱文字的聖經不是聖經所要傳給人們信息的惟一工具,而自行加上傳統。

 

惟獨聖經

 
       

 

i)聖經的禁讀:

羅馬天主教在昔日是禁止信徒閱讀聖經,並以拉丁文的武加大譯本(根據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翻譯過來,當中有不少錯譯的地方)作為最高的權威。

α)在主後59零年(教皇大貴勾利)至1517年(馬丁路德改教時代)止,聖經在天主教會中均被認為是一本「封鎖的書」(CHAINED BIBLE),原因可能有三:一是抄本聖經體積巨大,不宜普及收藏是手抄本聖經價值昂貴,封鎖以防遺失是天主教認為唯有主教才能正確解經,非聖品人員易錯解聖經而成異端。他們以主教是賦有特殊恩寵或神恩,能在信仰和教義的爭執中,掌握真理這一面,因主教是直接承繼使徒的人,他與教會最初的解釋的傳統,有直接關係。現今的天主教以「為了防止被盜」及「為了讓學生容易找到」作為理由。

β)主後1517年宗教改革後,天主教更明文禁止讀聖經,特別是更正教出版的聖經譯本。例:主後1530年,教皇將布魯西歐里翻譯的意大利文聖經列入禁書索引。教皇利奧十二世(LEO XII)、比烏八世(PIUS VIII)、比烏十世(PIUS X)均有禁止天主教信徒讀更正教出版的聖經。

ii)傳統的權威:

近年來雖然容讓信徒閱讀聖經,又容許將聖經翻成各國的文字,但必須根據教會的所定的方法來解釋聖經。

「雖然我們分離的基督徒相信聖經有權威,但是在對聖經與教會的關係上,他們的看法與我們不同。因為按著天主教的信仰,教會因著有教導權威,在解釋和傳講神的話上站著特殊的地位。」【法令第20頁】

「天主教會得神賜予了神所啟示的真理及全部的恩典」【法令第7頁】

「在不同的代及不同環境下,一些道德行為或教會紀律的執行,甚致教會的教訓訂定可能有缺欠──但要小心留意,教訓的訂定和信仰或信心的交託要分清楚。」【法令第9頁】

主後1962年的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表示:

α)「文字的聖經,不是聖經所要傳給人們訊息的唯一工具。」

β)「傳統與聖經均來自同一神聖的根源,指向同一的目標。」

γ)「傳統是『天主施予』給教會生活方式批判活動的一種溝通。」

彼得臨離世前卻強調信徒要留心的是聖經上的話,及明言使徒們所傳的乃是聖先知的豫言及救主的命令,參彼後一:19—21、三:1—2。卻沒有將甚麼的傳統等同聖經的地位。保羅也教導提摩太要在教會中宣讀 神的話,而不是講論人的傳統,參提前四:1—13。若我們留心保羅在加一:6—9 的話,可是救恩的真理沒有可加添或減少(改變)的地方,日後的傳統怎可以高過聖經呢?這明明是保羅所題及該咒詛的事。另天主教曲解帖後二:15的話,保羅不是指著口傳的傳統,乃是指他曾向帖撒羅尼迦人所證明的福音。

iii)加添及減少:

α)次經的加添:

天主教的權威譯本──武加大譯本的翻譯者耶柔米,沒有翻譯現在天主教聖經內的次經,因他本人不承認次經的地位,而且在猶太舊約正典中也沒有次經的位置。但天主教加添次經進入武加大譯本中是為了要支持他們兩項教義,就是「靠行為得救」及「為死人代禱」,因只能在次經的多比書十二:9 及瑪迦比後書十二:46中找到。但主耶穌及使徒們沒有一次引用次經的話,早期教父也不認同次經有著聖經正典的地位。在改教後,天主教會為了對抗更正教,特別在天特大會再一次承認次經的地位,並在列舉聖經及經的書目之後說:「任何人不接受這些書──就是天主教會公認的舊本武加大聖經為正典;或是故意藐視前面所提到的傳統,願他受咒詛。」其實舊約的次當中多有與 神所默示聖經的不合,及所記載的歷史及地理資料均與事實相違背,絕不可能是 神所默示的真理。

β)十誡的更改:

為了要配合他們敬拜古聖徒的像,他們將十誡中第二誡論拜偶的禁令與第一誡合併,再將第十誡分為兩條誡。並且引用及曲解聖經來支持他們的謬論:一是以會幕中有基路伯的刺繡,以 神容讓人製像。二是以 神吩咐摩西制銅蛇,叫人仰望得醫治。

可是我們要留心,舊約的聖所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進入,故人不可能敬拜基路伯,並且幔子上繡上的基路伯是告訴人不可以隨便進入至聖所,因基路伯是守著伊甸園的路,不容人進入。大祭司一年一次的進入,必須有血彈在幔子上,表示藉羔羊血的遮蓋,並滿足了公義的要求,否則難逃避過基路伯的殺害。另希西家年間,因著百姓敬拜摩西所作的銅蛇,希西家就將銅蛇打碎,表示 神根本沒有贊同造像及拜偶像。參列王紀下十八章四節。

 

 

 

b)不變的立場

i)權威性問題:個別主教、主教會議、公會會議均不能取代聖經之權威性,故效於使新制定之傳統化成聖言。

例:「耶穌回答說:『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了 神的誡命呢?』」太十五:3

「......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ii)生活性問題:聖經乃一本萬應的書,有沉重教義部份,也有濃厚的生活教導,足以面對時代帶來的各種挑戰,這就是真理的全面性。參提摩太後書三章十六至十七節。

iii)完全性問題:聖經明講其啟示的完全性,毋增添,否則必予重判,參啟廿二章十八至十九節。

3)聖母的迷戀

a)不住的高升

 

 

i)自羅馬君王奉基督教為國教,但同時也令異教敬拜女神的色彩;被帶入教會中,為

後世留下了危機的伏線。(女神的敬拜最早源自寧錄的妻子)

ii)主後431年,以弗所大會議為針對異端,而強調主耶穌的神性,從而發明了「神的母親」這名詞,成為日後天主教借用的籍口。(當時所強調是證明主耶穌有神人二性)

iii)中世紀時,天主教會的腐敗而進入神秘色彩,撒但乘虛而入,制造許多與馬利亞有關的靈驗神蹟,使人對「她」更狂熱的敬拜,亦使「她」的地位不斷提高。(這些靈驗神蹟使人更不注意基督,豈是 神作工的法則呢?因基督是被父 神所高舉的。)

iv)今天更發展至敬拜馬利亞的像,及向馬利亞祈禱(以由仁慈之母轉求公義的父)。並從所用的唸珠看到,每一圈要唸信徒一次、六次天主經、六次聖三光榮經及一次歡喜五端,但卻背五十三次聖母經。天主教每年有八個節日、兩個月(五月是聖母月,十月是玫瑰月)及每星期六都是特別恭敬聖母的日子。並且天主教以「每個特敬聖母的地方均是朝聖的好去處,天主曾賞賜許多恩寵,以表示祂嘉許這種朝聖。」

辯正:聖經中沒有叫人敬拜馬利亞,也沒有明顯或暗示馬利亞的地位超越。

「進了房子,看見小孩子和祂母親馬利亞,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開寶盒,黃金乳香沒藥獻給祂。」太二:11──是拜小孩子、卻不馬利亞,獻給小孩子卻不馬利亞。而且聖經論及主耶穌時,馬利亞的名字總是在後面。

b)不爭的事實

     
   

保羅:在 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二:5

   
         

i)天主之母

天主教承認聖經中沒有「天主之母」這名稱,但卻以為有根據:(引以下天主教的聖經)

「那要誕生的聖者,要稱為天主的兒子。」路加福音一:35

「但時期一滿,天主就差遣了自己的兒子來,生於女人,生於律法之下。」迦拉達書四:4

「按血統說,也是從他們來的,......」羅馬人書九:4

因聖經記載主耶穌是從馬利亞而生,並且所生的是天主子,故以馬利亞為「天主之母」。

辯正:這些經文是指出主人性的一面,沒有將馬利亞升格為神,並且他們根據的是大公會議中的名詞,在聖經中根本沒有這種意思,而引用的經文又是被利用來支持他們的理論。根據路一:46—47 的話,馬利亞自承為婢女及需要救主,又何以躍升為「神的母親」?路二:48—49及約二:3—4等,主耶穌以馬利亞沒有權來干涉祂的行事。若以主耶穌是無罪,便認為其生母也是無罪,這樣的邏輯便會引伸至夏娃也是無罪,那麼人又何需要救主呢?主耶穌的無罪是因聖靈感孕而生!

ii)聖望之母

天主教說:「馬利亞的信德擊破『十字架與天主子』之間的矛盾,在完全絕望的境況中,她沒有像其他動搖的門徒,更沒有像跌倒三次的伯多祿,她的信德成為了我們的『聖望之母』」

辯正:其他的婦女的信德為何不被提及呢?並使徒約翰所表現的豈不更堅定嗎?為何不以他的信德作榜樣呢?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天主教所尊稱的彼得,卻教導我們單單以主耶穌為榜樣,卻沒有吩咐我們要以馬利亞為榜樣。

iii)痛苦之母

以馬利亞在十架下,那種和諧和愛的疼痛,參與了耶穌在十架上無罪的痛苦,顯示她對天主,對人的愛,襄助了救贖工程的完成。

辯正:馬利亞的痛哭是表現她內心的感受,根本與救贖無關。根據希伯來書九章十四節的話:「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 神......」,作者對第二代的信徒提及主救贖的事,並沒有提及有馬利亞襄助的成份在內,只單單論及三位一體 神的同工。

iv)教義的推理

1854年:定「馬利亞無原罪」的信條,由教皇庇烏九世宣佈馬利亞生下就沒有原罪。

辯正:但天主教所高舉的兩大神學家聖奧古斯丁及聖多瑪斯,卻同樣認定馬利亞是有原罪的,因馬利亞若沒有原罪及本罪,則反證基督的救贖不是完全及普及的,但這是不可能的事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我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十一:5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

1891年:教皇利歐十三世宣稱,人必須要經過馬利亞方可以親近基督。

辯正:耶穌基督在世的時候,人常常親近祂,反而馬利亞被拒在外,需要別人來向主耶穌通傳,參太十二:46—49。

1896年:教皇利歐十三世再次宣佈馬利亞為「人和中保間的中保」。

辯正:若有「人和中保間的中保」,中保本身就已不是中保了,這是拒絕主耶穌中保的地位。

1904年:教皇庇烏十世宣稱,神藉馬利亞才能將恩典賜下來。

辯正:「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一:17,及「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恩典是從主來的,並且 神應許我可以「隨時」得著。

1945年:教皇庇烏十二世曾發出一個調查表,徵求各主教的意見,看他們認為是否教皇應當宣稱馬利亞死後身體即被提升天一事為教諭,大多數主教都熱烈的贊成。

辯正:多人的決定豈可以強求 神去作成呢?多人所議定的又可以成為真理嗎?

「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羅十二:17

1950年:定「馬利亞身體升天」的信條,意思是馬利亞在世上死時,她的肉體沒有腐爛,而是直接升上天上去了。因此,他們認為馬利亞是信徒和主耶穌之間的中保,信徒要向馬利亞禱告,主的一切福氣包括救恩都是從馬利亞賜下來的。實際上,在天主教的救義中,馬利亞代替主耶穌作了祂所作的一切工作,只差沒有稱馬利亞為救主。

辯正:「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除了主耶穌外,沒有人是自己可以升天,都是被接升天。

4)聖禮的混亂

彼前三:21明顯指出洗禮不能除罪,不能帶來救恩。但他們不但以洗禮可除罪,還以不受洗而死便立刻下地獄。

 

餅與杯是記念主曾作的救贖,但化質說實以主耶穌再作十架上的獻祭,實是明明重釘主耶穌在十架上。

 

聖經沒有分大罪與小罪,至於死與不至於的罪是指犯了地上的法律而已,而赦罪權柄從來只屬於 神,人只能因人聽福音按真理為 神宣告罪得赦免的事實,並不代表人有赦罪權柄。

   
 

聖經從沒有這回事,不過是人為的產品。

錯用雅五:14的話,其中重點在禱告而不是傅油,也沒有告罪成份或臨終告解傅油之意。

   

把表徵之事視為實體,誇大了其意思至認為由基督親手設立,認為婚姻主要目的在生育和教養兒女,其次才為互相愛助。

強化教會領袖的神權,而忽略信徒皆為祭司的真理。另因強化而產生聖人的觀念,以可借助其功德來補個人善行的不足,加上了由神職人員宣佈的煉獄及贖罪等問題,更益加強了神品的權力,也引伸更多的錯謬。而歷代由天主教會策封的聖人及被高舉的聖物也不計其數,讓人迷戀在基督以外的救贖途徑,至終帶來可悲的結局。

 

得救的七階梯

當中基本的觀念是藉行為得救,與聖經上單單因信耶穌基督而稱義是大有分別,其理念上又有矛盾,以婚配為七聖事之一,但神職職人員卻要求嚴守獨身。人得救是單單信靠耶穌基督,若加上了其他的人為方法便是把救恩變質至使人走向滅亡之路。

脫離騰大公會議(TREND A.D.1545—1563)訂:「新約一切聖事都由基督建立......新約聖事共有七件......新約的聖事對人的得救是必要的......新約聖事包涵它所表示的恩寵,並把恩寵賦與未置阻礙的接受者......聖事本身產生效果......」

a)聖洗

「以聖洗免除一切罪罰,即永罰與暫罰......自福音被弘揚以來,所有人的得救,必須經由水的洗禮.......給尚未達理智年齡的兒童所施洗禮是有效的,也是許可的......聖洗聖事是最要緊的,因為不領洗,不能升天堂,也不能領別的聖事......」按天主教的教訓,聖洗有以下的功效:

i)可以洗去原罪及成人所已犯過的具體的罪。

ii)人因水禮可以得新生命,成為神的兒女。

iii)水禮使人能以穿上聖潔,配給聖神居住。

iv)使人有資格成為天堂的後嗣與基督同作後嗣。

辯正:根據彼前三:21「這水所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 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洗禮根本不能使罪得赦。

根據約三:16「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給他們,叫一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洗禮不能使人上天堂,只有真心相信主耶穌,成為 神的兒女才可以得永生,最好的例證是十架上的悔改的強盜,主應許他得進樂園。

b)堅振

「堅振是一項真正的名符其實的聖事......只有主教是堅振的通常施行者......堅振賦與天主聖神的七恩(即靈魂的七種美情,使人順聽聖神的默導,克己修德,暢快走真福的道路。」

辯正:聖經中根本沒有堅振這回事,乃是天主教自行加添的聖禮。流露屬靈美德乃是聖靈所結的果子,與儀式根本沒有關聯。

c)告解

「聖事的告罪由天主所規定,對於得救是必要的......小罪不必告明,但告明是許可而有益的......耶穌復活當天晚上,發顯給宗徒們的時候,制定了這件聖事......告解是要緊的,因若不肯告解,大罪不得赦......」

天主教又將罪分為大罪與小罪,或不可赦免的罪及可得赦免的罪兩種。原罪和不信天主教是大罪,生活中所犯實在的罪是小罪。在天主教裡相信主耶穌的人,大罪因信得到赦免。另方面大罪是指那些明知故犯的罪,而且又明知此罪的結果而仍故意去犯的罪,這種罪能毀壞人超然的生命,且重重的得罪神,所以犯這罪的人,應當在地獄中受永遠的刑罰。小罪是那些結果不十分嚴重,或者結果嚴重,而犯罪的人在犯時不知道其結果與性質的嚴重,或者不是太樂意的去犯的。這樣的罪會減弱人事奉的熱心,使人容易去犯大罪。但這樣的罪是可以赦免的,卻要憑自己的功勞,赦免的方法是靠「告解」和「補贖」。告解有五條要緊的規矩:省察、痛悔、定改、告明及補贖。

i)省察:用心考察自己或從領洗以來,或上次需要告解以來所犯過的諸罪。該查明各大罪的次數,並改變罪類及加重罪過的光景,如此用心因為這是有關升天堂或下獄的事情。

ii)痛悔:分愛天主主惱恨罪的上等痛悔及怕天主罰下地獄的下等悔改。凡有死的危險帶著大罪又不得告解時,就該發上等痛悔,才救得靈魂。若只有小罪,恐怕難發真心痛悔,就可以在告明後,把從前告過的大罪再告一、二條。

iii)定改:有真心痛悔就有真心定效。

iv)告明:要完全、老實、清楚將大罪的次數或記不清的大約次數一一在神甫跟前,告說明白。

v)補贖:在告解的時候,神甫按罪過的輕重,所罰的神工。如守彌撒、作教會的工作、認罪、捐錢、點臘燭、受苦等。但天主不赦免暫罰,故要在世上或煉獄裡繼續作補贖。按天主教的教訓,告解與補贖可以有以下的功效:

α)可以使人成聖的恩典。

β)使罪得赦免。

γ)可以除去永世裡的刑罰,必要時也可除去一部份今天的刑罰。

δ)可幫助人在未來能避免犯罪。

ε)恢復因犯罪而失掉的好行為的功勞。

辯正:孟他奴派在他們教會的懲戒上,甚為嚴格,他們把罪分為可以寬恕的和不可寬恕的二種,即在今世能夠得到赦免的和不能赦免的罪。後來羅馬天主教,把罪分為可赦色的罪和死罪,可是所列出的罪不完全相同。這是錯解聖經的話,至於死及不至於死的罪是指地上法律所定的罪罰,而不是屬靈的問題。他們錯解約廿:21—23 的話,主耶穌命門徒去傳道,人因聽信福音而罪得赦免,門徒便按真理來宣告他們的罪蒙 神赦免,卻不是門徒有赦罪的權柄。罪在 神的眼中都是可惡的,沒有大小之分,這樣的分法全是出於人的觀點。根據可二:6 「除 神以外,誰能赦罪呢?」人是沒有權柄來赦罪,人只可以作饒恕的那部份。

d)聖體

「聖體的材料是麵餅和酒......基督的體與血確實地,真正地而且本質地臨在聖體之中......由於麵餅的全部體質轉變成基督的身體,酒的全部體質變成祂的血,因此基督在聖體聖事中......在體質變化以後,餅與酒的形態繼續存在......聖體是聖教中至尊大的聖事,實在是主耶穌的天主性、人性、靈魂、肉身、寶血、全在餅酒內隱藏著,當作祭品獻與天主聖父,這樣重行十架上的祭獻......在望彌撒時要領聖體,因為彌撒是成聖體,祭獻天主的大禮......天主教信徒應當喜歡朝拜聖體,在聖體台前,表明我們恭敬、欽崇,以愛還愛的心。」

天主教以神甫與信徒之間有一個生命上絕對的分別,因此信徒不能直接親近神,一定要經過神甫才可以;信徒犯罪必須要向神甫認罪;領聖餐時平信徒只能領餅,不可以飲杯,因為他們和神甫與神之間的關係是不同的。天主教有聖體出遊,讓信友瞻望及跪拜,因而蒙聖體降福。

辯正:餅與杯是表徵,沒有實質的效能,而且天主教相信在彌撒的聖體中,主耶穌重臨再作十架上的獻祭,這正是明明的重釘主耶穌在十架上。救恩已經是完全的,無需再有其他的祭祀。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十:10

「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來六:6下

e)傅油

「病人傅油禮是由基督所建立的一種真正而狹義的聖事......惟主教及司鐸能有效地施行傅油禮......平日該常求天主賞賜這個大恩,到病重的時候及早請神甫,先辨妥當神工,領臨終聖體,然後病人傅油聖事......終傅油完成告罪的工作:病人由於病苦,或者半昏迷的神智往往不能作完全的告罪,而終傅油聖事,卻可以赦免那病人不能告明的,甚致不能完全告明的罪孽。在這樣的環境中,終傅油聖事為救靈魂是必需的,為補贖小罪和洗滌殘餘的罪過。

辯正:引用雅五:14中的話,卻硬把長老解作神甫,而且那段經文強調的不是油,而是禱告,也沒有告罪的成份,也不是指臨終的傅油。

f)神品

「神品是由基督所建立的一件真正而狹義的聖事......分兩等,一是主教,一是司鐸(祭司)......有善表美名,有天主聖召,又沒有法定阻礙的人,才可以領神品......根據教會法律,只有男性才可以領受神品,且在西方教會中司鐸必須先選擇了獨身。本來神品聖事本身並不要求獨身生活,並且在初世紀時,教會中也同時有已婚和獨身的司鐸。主後1563年的脫利騰大公會議中,才正式使用司鐸獨身成為教會的法律,至今依然奉行。」

辯正:強化了教會領袖的神權,卻忽略了信徒皆為祭司的真理。

「惟有你們是有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 神的子民......」彼前二:9

g)婚配

「婚配是由基督所建立一件真正的與狹義的聖事......使婚配無效的阻礙,無論是天主立的,或是聖教會定的,若犯了,不僅有背命的大罪,而且在天主教會面前,婚配不算有效,必該離散,這樣的阻礙共有十五條,其中容易遇到的,特別是歲數不足,或同教外人結婚......凡天主立的,萬萬不能寬免;凡是聖教會定的,若有正當的緣故, 有時能寬免......」天主教認為婚姻主要目的是生育和教養兒女,其次才是為互相愛助,故此禁止離婚、獨身犯邪淫,節育、墮胎等。

辯正:他們把表徵的東西當作賦給真實聖寵的聖事,屬實有點誇大,並且將婚禮看為是基督親手的設立,沒有想到主耶穌曾經說:「因為有人生來是閹人的,有人生來是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緣故自閹的。」太十九:12

 

第四課:大公教會(下)

D)混亂的危機

教皇若望廿三世在第二次梵蒂崗大公會議稱基督徒「親愛的弟兄」,並邀他們出席是次大公會議。

因為靈恩的問題,以至天主教與基督教之間有更多的交流及認同。

天主教曾多次送贈名譽學位及名銜來褒獎基督教的多位領袖人物,並作出多樣的合作,如社關、學術交流及宣教。

部份基督教人仕欲借助天主教的勢力來左右社會上的問題及政治問題,因而作出妥協及合作。

 

1)在教皇約望廿三世之前,天主教是禁止所有天主教徒出席基督教任何聚會,但在教皇約望廿三世開始,把這對立仇恨的態度改變,更邀請基督教人仕出席第二次梵蒂崗大公會議,又在當中稱他們為「親愛的弟兄」。尤其普世合一運動的人仕更是早已響往與天主教合作,故對這樣的邀請不分底蘊地認同。

2)在1967年,第一位天主教徒經歷靈恩現象,並以靈恩經歷能使天主教徒更堅信天主教的信仰,故得以被天主教內部接納,更因為靈恩的問題,以至天主教與基督教之間有更多的交流及認同,以彼此既的靈恩的經歷都是同出一靈。

3)天主教曾多次送贈名譽學位及名銜來褒獎基督教的多位領袖人物,以表揚他們在世界上的貢獻,這樣的做法把很多人對天主教的戒心放鬆,而致與他們多有合作,先從社會問題上開始,繼而在學術上交流及神學上對話,甚至開放教會的講台及神學院的講席來接受天主教,在宣教的工作上也有與天主教同工的情形出現。

4)因著許多天主教徒在服務人群上深得讚賞,而使眾多基督教機構及教會從在金錢上的支助,轉變為與天主教合作。但許多人卻沒有從永恆的角度來仔細觀察天主教所作的,只因他們表面的工作受吸引,但是他們把更多的人引到滅亡的深淵中卻沒有注意。

5)因著對現今社會的眾多問題深切關注,為求使社會問題得到解決,也因涉足政治上的干預,很多基督教領袖不惜與天主教合作,甚至以教皇為現今社會上道德的領袖,藉其龐大勢力來左右現今的時局。

 

1.不能接受任何附帶的得救條件

2.人的名望不能否定真理的教導

3.社關責任與信仰是不同的範圍

4.欣賞部份地方不等同接納全所有

5.信仰對話不是每個信徒都適合作的

6.不可用交換方式去贏取天主教徒的心

 

 

 

 

 

E)謹慎的分辨

                                                           

不偏激對立:勿以強硬態度指斥對方是錯及以偏蓋全,免落入爭拗而非討探信仰中。

   

按事實探討:根據歷史的事實來反證天主教的問題,要讓對方自己發。又按聖經正典的真理來指出得救之法及確據。

美好的生命:天主教徒多看行為,故應有好的操守來贏取其信任,又因天主教的人際關係較為疏離,故應以關心對方靈魂的熱誠來打動其心。

 

 

1)天主教的教義中不是單單相信「因信稱義」,也不是單單相信耶穌基督為惟一的中保,在祂以外還得有「聖母及聖人」等來襄助救恩,並加插了很多得救的條件,如彌撒、煉獄及受洗等,這都不是我們可以接納的,要留心聖經的話:

「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留意躲避他們。」羅十六:17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二:5

「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這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或作:又叫人戒葷),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提前四:1—3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纔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來十三:8—9

2)現今雖有眾多基督教界內著名及有權勢的領袖傾向天主教,但我們要留心我們所跟隨的是主耶穌基督,若有人所傳的與真理不合,不論他的名望有多大都不能改變我們跟從主的心,請看: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9

我們對這些傾向天主教的人仕或機構;雖不會在講台指名道姓的指責,但我們堅決的不認同他們的手段及行徑,對於他們所作與真理偏歪的事絕不作任何的妥協及合作,他他們雖有某些教導若合乎真理,我們仍是存儆醒的心來面對,不因他們某些恩賜及供獻而忘卻了化別為聖的原則,比方他們的著作我們可以看,但卻不因敬配而認同他們所有的工作及方向。

3)天主教是藉著社關及政治的問題來達成他們與基督教的合一,雖則他們在道德上有極大的供獻,但我們絕不可把信仰本末倒置,要留心人世間所作的不能取代人靈魂的需要,若要棄絕福音的本質來換取屬地的服務機會,我們寧可放棄屬地的工作,因為它只是一個叫人忘卻永恆需要的絆腳石。天主教在很多的服務上從不談信仰,因為他們認為每個人只要真心而堅決地面向他們所信的神,他們都是可以得救的,這是我們所否認的。即使他們會傳天主教的信仰,我們也相信不過是領人落入更深的沉淪中。

4)若撇開宗教的角色及立場來看,我們是的確要敬配天主教徒的服事人群的精神,但畢竟不能與信仰分割來看,我們便不能接受他們是美善的,因為他們所服事的人是被引進永遠的沉淪中,他們的工作在永恆的觀念來看是極大的禍害。也有的天主教徒在學術上是極大的成就,但若因而認同或接受他們的信仰則是極不合宜的。

5)在基督教中有很多人與天主教人仕作出對話,但我們要留心的是聖經上的分別之原則, 神從沒有叫我們與異端信仰者對話,乃是要我們分別出來。至於有的人為研究天主教的錯誤而與他們有對話則作別論,但我們仍要保持儆醒的心,免得在學術的研究中從恩中失落了,也要謹記 神是使用某的有份量的人來作這樣的工作,不是鼓勵每個基督徒都要如此作,切勿以別人的行徑作為接觸天主教的理由。

6)天主教的問題也是涉及政治、普世合一運動、靈恩運動及新紀元運動等,故在面對上需要多加留意其他相關的問題,也在此要特別存儆醒的心。

7)我們需要把福音傳給天主教徒,但切忌以此作為交換的方法,如到天主教裡聚會,因為在當中的眾多儀式是涉及拜偶的,這是明顯得罪 神的事。信徒也不宜看關乎天主教的書,因為易迷失在當中的虛幻及理想中。至於中古時期的天主教徒,則要按他們個人的信仰來看,也要分開欣賞某的長處及分辨錯謬,如「禱」這詩歌中的意境及情操是高尚,也合乎真理的教導,但作者本身卻是支持天主教的教義,我們唱這詩歌不代表我們接受他的信仰,這是當清晰的,否則易落入恐慌或激進中。

第五課:摩門教(上)

A)荒謬的起源

原名:「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

2)創始人:史密約瑟(JOSEPH SMITH JUNIOR

2)繼任人:楊百翰

 

1858年政府派重兵鎮壓

 

1847年大本營遷往猶他州的鹽湖城

1877年楊百翰逝世,遺產多達二百萬美元,妻妾共25名,子女共56名,信徒11萬。

     

1857年一群來自加利福利州的移民,因不接受他們而慘遭大屠殺。

           

 

3)增長的速度

 

B)誘惑的門路

商業化經營:增加了財產來滿足各樣經費

     
 

宏偉的建築:

滿足人的虛榮感

 

 

教育的工作:

改變人的觀感及增加接觸人群的機會。

 

兩年的奉獻:

有足夠人手去促進增長

 
             
             

 

第六課:摩門教(下)

C)混亂的教義

1)對立的經典:

 

 

 

2)邪惡的神論

 

3)可怖的思想

                                          亞當墮落是人順服 神的表現???

                                        亞當犯罪,為帶來人的幸福???

                                       基督的救贖是有限,必須靠人行善化???

 

 

 

 

 

4)物質的天堂

 

5)強加的制度

 

D)謹慎的應對

         反思信仰

      真理輔導

了解對方

    提醒未信者

 

 

a)聖經

摩門教徒說他們「相信翻譯正確的聖經」,但當聖經與摩門經有衝突時,則以摩門經作準。他們以聖經為 神給東半球的經典,摩門經為給西半球的經典。並以以西結書卅七:15-17 作根據。以猶太的扙為「聖經」而以蓮的扙為「摩門經」,以接連成一根即兩部經書同為耶穌基督作見證。

辯證:聖經以西結書中的預言是指向以色列家合一的問題,根本不是預言摩門經的出現。

b)摩門經

根據摩門教的宣稱為由史密約瑟得到天使摩羅乃的指引,又得烏陵和土明的幫助而翻譯出來。摩門經乃由改良的埃及文所寫成。

辯證:

i)根據考得里奧利佛的後人考得里威里所著的「WHO REALLY WROTE THE BOOK OF MORMON」揭發摩門經乃根據一失意的牧師的構思小說改編而成,是因這牧師的手稿為出版社所拒絕出版,又因他逝世而留在這出版社中。及後為另一名離職牧師發現,想藉此故事吸引當時的信徒歸向支持他,因而與史密約瑟合作制造了摩門經的面世。

ii)另摩門經中的話互相矛盾,因在摩門經中的尼腓二書預言李海的後裔中必興起一人作先知,但摩門經的序言卻以「摩門經是......由外邦人而問世,將 神藉著恩賜而譯成。」而摩門經中又以李海的後裔尼腓族被殺盡,而拉曼族又被 神刑罰變作印第安人,那麼怎會有史密約瑟這後裔出現?又怎麼會是白種人呢?今天摩門教雖解釋「猶太人即信主的外邦人」仍不能解決預言上的矛盾。

iii)摩門經中尼腓二書是被認為寫於主前559至545年,怎可能叫人「跟從耶穌」呢?因主耶穌還要在五百多年後才降生,舊約中又沒有預言主的名字叫「耶穌」,加上「耶穌這名是希臘文,在寫尼腓二書的時候,希臘文化仍未普及,又加上摩門經以改良埃及人所寫,怎會出現了希臘文的字句呢?

iv)摩門教的改良埃及文說法不足信,因他們以這種文字是沒有人可以閱讀,與 神啟示的方式不同, 神從不以一種人看不明白的文字來記錄聖經的真理。

c)教義與聖約

為史密約瑟的得到的新啟示,摩門教徒認為書中的啟示是 神命令他們研讀及遵守的。

辯正:摩門經指責多妻的惡行,又以多妻為 神所憎惡,又禁止人以亞伯拉罕及大衛等舊約聖徒作多妻的前例,但教義與聖約中卻以這些聖徒作多妻的前例。若真是出於 神的啟示又豈會是而又非,可見這二書明顯不是 神的啟示。

d)無價的珍珠

為史密約瑟自稱於1830零年6月及12月間所得的啟示,關乎摩西的寫作及一些有關地球創造的資料。

辯正:史密約瑟以此其中的「亞伯罕書」;是從改良埃及文中翻譯出來,但經由他們中間一位傑出的埃及語專家傑姆爾遜博士所證實,這只不過是一個埃及的葬禮原文,並不是甚麼亞伯拉罕書,並且博士一家於1975年12月8日離開摩門教,並稱這個為種族岐視的教會。

2)論神:

摩門教在教義約一書中,以父神及主耶穌是有可以摸的骨肉身體,聖靈是沒有骨肉的身體......並所有的靈都是物質,又妄用聖經林前八:5 的話而強稱有許多的神。並且摩門教又以神是要先存的靈,經在地上得著肉身而得以進化為更高級的位置及可以享受到不同等級的天堂快樂。從而引進「人的進化為神」的概念,又妄用聖經創三:5 的話作根據。

辯正:摩門教前後期的教導矛盾,早期是一神論,後期是多神論,因想不通三位一體而推算出許多神來。根據約四:24的話「 神是個靈」並不不是物質,因不明白聖經的記錄手法而將 神看為物質的神。加上人變神論的出現,引致以人墮落才有快樂才可以得著肉身經歷進化階段。此為否認了人犯罪是可惡的事實,又將救贖的必需更改了。

3)復活:

摩門教將復活分作兩類,第一是全部復活即所有的人;按普遍救贖論都會死後復活。第二是兩次復活,第一次復活又分作三個時期,第一第二時期可以上高級天堂,第三時期可以上中等天堂,第二次復活的人只可以入下等天堂。只有一部份太壞的人才會滅亡。要上高級天堂的人必須要得到摩門教的婚姻新永約,中等天堂的人是接受摩門教或其他異教不知律法者或高尚而受蒙蔽的人。而低級天堂是不接受基督福音的人。

辯正:聖經沒有三等天堂之分,這只是人的自高的心理作崇。他們所根據三層天的話而推論三等天堂是不合理又荒謬的事,並且婚禮是否比救贖及 神的主權更重要呢?

4)聖職:

他們制定了亞倫及麥基洗德聖職,從而發展出十二使徒職份大祭司及七十員,長老等麥基洗德聖職,又發展出十二執事、廿四教師、四十八祭司及主教的亞倫聖職。

辯正:舊約亞倫的祭司體系只有利未支派亞倫的後裔才可以擔任,若摩門教徒真為以法蓮的後裔,他們根本不可以擔任此祭司的職任。而麥基洗德的祭司職任更不是一般人可以得到的,加上新約中信徒皆為祭司,根本不用再重拾舊約的祭司體系。

5)聖禮:

a)一般洗禮:為摩門教徒的洗禮。

b)死人受洗:為死去的家人編定族譜,並且代他們受洗。他們有家譜中心,位於鹽湖城東南方的一座花崗巖山洞中,並將家譜制成微型菲林。

辯正:聖經中論及死人受洗的事,不是指代已死去的人受洗,乃是指這些人活著時曾受洗,並不是指為死去的人代受洗。

第七課:耶和華見證人會(上)

 

A)古老的淵源:

B)近代的復甦

第一任總裁(創辦人)──查爾斯.退斯.羅素(CHARLES TAZE RUSSELL

2)第二任總裁──約瑟.法蘭基.盧述福

 

 

 3)第三任總裁──拿單.荷馬.諾爾

 第八課:耶和華人見證會(下)

C)真理的曲解:

偏差的翻譯

 

 

2)偏激的觀點:

a)否三位一體

 

 

b)否基督神性


 

c)否救恩需要

 

D)傳教的方法

 

第九課: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上)

A)澎湃的壓力:1998年統計約有一千萬會眾,四萬二千二百七十間教會,平均每44秒有一人受浸加入他們的教會,每天開設五間新堂會,他們採用日益發達的資訊系統,將教義傳播四方。正以雷霆萬鈞之勢發展成龐大的宗教機構,並藉完美的教育系統、醫療機構、印刷事業(文字)、慈善工作、資訊科枝及宣教工作等有效的管道,直搗全球。

B)崛起的過程

1)初創的時期

 

 

 

米 勒 派

 

2)成形的時期

 

      

 

3)發展的時期

 

 

第十課: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下)

C)爭議的教義:

再來的日期

 

2. 調查性審判

    

 

3.  餘民的教會

  

 

4.  終極的權威

 

 

宣稱愛倫懷特「是一座小燈台,照明指引人走向那大光(聖經)。」而且「聖靈啟示她重大事件,指派她宣講末後的事,她所有教誨都與 神的話吻合。可是她提出「閉關的門」曾成為安息日會重要的啟示,卻在日後巧妙地刪除了,這帶了叫人懷疑她的可信性。安息日會以其信徒凡不相信愛倫懷特是無誤的,他便沒有救恩了!

 

 

5.  靈魂死滅論

 

D)判別的困境:

相近的信仰:安息日會除了以上的教義內,她與正統教會的信仰沒甚分別。

變更的立場:曾對安息日會作出深入研究的基督教學者,先判別安息日會為異端,後卻更改其立場,使得基督教界內產生對立的陣營,影響至今仍未平息,有的接納安息日會為正統教會,有的仍堅持其保守立場。

E)幾點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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